丹麥「開放式監獄」不是為了刑罰,而是讓囚犯有機會重新做人

文:方律元(就讀台大社會系,目前在丹麥哥本哈根大學當交換生,曾獲多次台大哲學桂冠獎)

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開著車子離開監獄,獄警沒有將他攔下。你可能以為這發生在一個危險的地方——一個罪犯再犯率很高的地方。但事實上,這發生在丹麥,一個再犯率與其他國家相比極低的國家,而Jailbird這部紀錄片,記錄了這裡的其中一個犯人每天的工作是開車離開監獄,去接其他準備入獄的犯人。他認為這是監獄最棒的工作,因為他覺得自己就像鳥一樣自由。

丹麥的監獄可以分為兩大系統:封閉式監獄和開放式監獄。重大刑犯或被認為有危險性的罪犯會被監禁在封閉式監獄中,被相對嚴格地管控;但若只是犯下竊盜等輕罪或已被關了一段時間且表現良好的重刑犯,就會被關在沒有圍牆或只有矮牆的開放式監獄中,如本文開頭提到的監獄即是其中一間開放式監獄。

開放式監獄秉持的最重要理念是「正常化」(normalization),亦即準備回歸社會的犯人,可以在監獄過近乎正常的生活。

監獄長得並不像監獄,反而像學生宿舍或更高級的住宅;生活的各個層面也幾乎無異於宿舍生活:他們可以自由使用菜刀切菜;家人朋友可以來他們的房間共進晚餐甚至住上一晚;每天清晨6點半到晚上9點半之間都可以自由活動,例如與其他獄友下棋或打球;聖誕節獄警和囚犯會一起辦聖誕派對。

所有丹麥的開放式監獄中最具代表性的是Pension Skejby,丹麥政府發現在低犯罪率和低監禁率之下,這間監獄26個房間供過於求了,於是把10間出租給學生,讓囚犯和無罪的學生生活在一起。

在一般認知裡,監獄是一種刑罰,而根據常見的學說,刑罰的目的主要有四:阻隔、嚇阻、教化、應報。有些人讀到這裡會忍不住質疑丹麥的監獄系統,或從這四個層面下手來批評這樣的監獄達不到刑罰的目的。

以阻隔目的而言,開放式監獄太差勁了,沒有圍牆,甚至讓囚犯開車去接準備入獄的犯人;以嚇阻目的而言,開放式監獄太差勁了,這麼有特色的建築、獄中如此緊密的社群,不僅不能嚇阻,甚至是意圖使人犯罪;以教化目的而言,囚犯的生活和監獄外並無二致,他們根本沒有被任何機制規訓,怎麼可能改過向善;以應報目的而言,讓他們免費體驗學生宿舍生活、認識新朋友,根本就不是一種懲罰。

沒錯,丹麥的開放式監獄雖然穿著刑罰的外衣,但實則並非一種懲罰,對於犯人所施予刑罰或懲罰所欲達成的四個目的,也沒有一個做得好。但我們不妨再進一步追問這些目的背後的目的:阻隔、嚇阻、教化的目的是什麼?我想大部分的人認為這三者都指向一個共同的更高目的——讓犯人不要再犯。

換言之,阻隔、嚇阻和教化三者都是「手段」,其上有一個更高的目的名為「防止再犯」。那麼我們就可以問:有沒有除了阻隔、嚇阻和教化之外的更好手段,能有效達成「防止再犯」的目的?丹麥的開放式監獄是一個可能的答案。

丹麥並非低再犯率的特例,採用相近監獄系統的其他北歐國家,再犯率也名列世界倒數幾名,芬蘭甚至是全世界再犯率最低的國家。有人可能質疑,北歐國家能有如此低的再犯率並非因為監獄系統,而是其它的社福政策、文化因素綜合影響產生的結果。我們不妨再更深入思考開放式監獄對囚犯的影響。

筆者並非試圖主張懲罰完全沒有阻隔、嚇阻和教化的效果,而是主張有其他更好的路徑能達成目的。

開放式監獄的囚犯有尊嚴,獄警在要進他們房間時會敲門;他們也有未來,可以在獄中工作和學習;他們繼續擁有朋友和家人,平日或節慶都能在獄中聚一聚;他們被信任,低矮的牆和隨手可得的菜刀是獄警和社會給予他們的信任;他們有自由,可以過上一個近乎正常的生活,有時候甚至可以感到快樂;他們被原諒,社會選擇原諒犯人所以給了他們上述的這一切,他們便更可能告訴自己:向前看,還有機會重新當個好人。

上述對於刑罰目的的再省思可能不夠完整,以下再針對嚇阻與教化稍加討論。

若將嚇阻細分為針對性嚇阻和一般性嚇阻,針對性嚇阻是指針對此次犯罪的人,其目的當然指向防止再犯,但一般性嚇阻是一種殺雞儆猴,其目的並非防止囚犯再犯,而是嚇阻其它人犯罪。

然而各種研究顯示,在威嚇的效果上,刑罰輕重程度(severity)的重要性不如立即性(recency)——即事發後立即追訴,以及確定性(certainty)——即確保犯罪會被懲罰。甚至有些研究顯示,加重刑罰力度,會起到增加社會暴力以及殺人犯罪率的反效果。實際上許多國家統計數據顯示,歷史上各時期監獄的監禁人數和犯罪率並無呈現任何相關性。

另一方面,教化雖然是防止再犯的手段,但其本身也可以作為一個崇高目的,使人改過向善。這也是丹麥Storstrøm監獄建築師C.F. Møller的理念——用建築來教化(rehabilitation)居住和生活在那裡的人。

開放式監獄的正常化並非只限於囚犯的生活作息,硬體設施等空間設計也應正常化。相信大家都能想像,生活在一個灰暗、破舊、封閉、醜陋的環境會使人心情更差、不想進步、放棄努力生活;生活在一個明亮、嶄新、開闊、美麗的環境則使人心情更好、更有動力、更可能想要改過向善和認真生活,而使人向善便是教化的重點之一。

沒有人一出生就是犯人、或注定成為一個犯人。如果成長過程中的生活影響了一個人會不會犯罪,那麼囚犯的獄中生活就影響了他會不會再犯。

台灣現在雖然有「外役監獄」,其管制相對一般監獄更寬鬆,但其內部生活環境「正常化」程度低,收容的總犯罪人口比例也遠低於丹麥開放式監獄的28%。我們都希望囚犯不要再犯,所以應該倡議開放式監獄、正常化對待囚犯,讓已經不具危險性的人來到這裡,讓監獄不是尊嚴被踐踏、生活被孤立的地獄,而是被人性的光輝環繞的美麗建築。

這時原諒不只做為替代阻隔、嚇阻和教化的手段,它也作為一個目的,使應報變得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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