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台灣地位未定是暫時的未定

美國阻止蔣介石遷台的暫時未定論

戰後美國對中國的政策,因為國共內戰而多次轉變,對台灣地位的處理也因此搖擺不定。1949年4月15日,美國國務院新聞事務特別助理麥克德莫特,公開表示台灣與戰時的日本庫頁島一樣,「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麥克德莫特之發言是美國官方首次公開表明台灣地位未定。

1949年美國為何開始表明台灣地位未定論,主要原因是,隨著1948年底國共內戰情勢逆轉,美國對於可能被中共佔領的台灣進行政策檢討。1949年,美國以外交與經濟手段保衛國共內戰中蔣介石政府的結果均告失敗,美國決定從國共內戰脫身不再介入,一方面也認為如此台灣終將落入中共之手。因此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或許可以避免台灣落入中共手中。

1948年秋天節節敗退、每況愈下的蔣介石政權及中國國民黨高層開始將資產、人員、家屬等撤退至台灣,準備在失守中國大陸時撤往台灣,將台灣當作最後的反共基地。至此,美國已對蔣政權不滿,並認為蔣介石及其政府部門遷台,必將連累台灣落入中共手中。所以美國為了阻止蔣介石遷台,自1948年底開始,美國政府內部陸續出現了有關台灣地位「究竟誰屬」的議論,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主張。這項論調隨著國共內戰局勢的惡化,終於使美國政府首次公開表明「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地位未定論」也使蔣介石緊張,蔣介石在1949年1月12日發文警告台灣省主席陳誠,不可以強調台灣成為反共堡壘:「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作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地,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太狂囈乎」。所以當時,「台灣地位未定論」是美國與國民黨政府都共同認知的暫時未定論。

美國本來是為了防止台灣落入中共之手,所以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一方面,因為已經無法阻止蔣介石撤往台灣,只能以台灣地位未定警告蔣介石政權。一方面,美國內部也出現主張與中共政權和解的想法,所以台灣地位未定論,也成為「袖手旁觀政策」的暫時未定論,並未積極強調。特別是總統杜魯門與國務卿艾奇遜,都試圖打開與中共談判之大門,準備放棄蔣介石政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

因此1950年1月5日,杜魯門出面發表聲明:「為實踐《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台灣移交給蔣介石四年以來,美國及其它盟國均接受中國在台灣行使權力。該項權力與該項佔領從未發生疑問,當台灣被納為中國的一省時,也未發出法律上的質疑,因為我們認為那是合法的。」如此,美國及其它盟國等於認為,台灣移交給中國是沒有疑問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只是對日和約簽訂前的暫時未定。

同時,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在1950年1月還聲明「美國太平洋防線」不包括朝鮮半島和台灣,表明美國沒有介入台灣的政策,美國不會在這些地區而採取軍事行動。

美國開始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佔有台灣

改變美國不介入中國內戰的「袖手旁觀政策」,轉而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佔有台灣,主要原因是史大林的蘇聯政策改變所造成。一開始蘇聯為了遵守與美國之間的雅爾達協定,不同意北韓入侵南韓「統一朝鮮」的計劃,也不同意毛澤東攻佔台灣,避免與美國勢力直接對抗。

但是在杜魯門、艾奇遜發表美國不介入台灣政策的聲明之後,史大林認為,美國既然願意放棄雅爾達協定劃定的勢力範圍主動撤退,因而決定軍事援助「統一朝鮮」,以及支持中共攻佔台灣的計劃。美國又開始擔憂,這樣會造成蘇聯在亞洲的勢力不斷的擴張。

同時,美國國務卿艾奇遜企圖接近中共政權,「離間蘇聯與中共」的計畫也前功盡棄。這種接連的局勢變化,使美國軍方分析台灣及附近島嶼(包括澎湖群島),一旦被蘇聯史大林所操控的中國共產黨佔領,對於美國在亞洲安全之戰略威脅非常嚴重。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與國防部立即建議美國政府,應該對期待中共政權的中國政策從新評估,並認為台灣不能淪陷於中國共產黨手中。

面對亞洲這樣的情勢發展,使美國政府愈發認識到,台灣一旦受中共統治,成為蘇聯軍事基地之可能性提高,後果堪慮。美國政府立即開始加強軍備,準備採取更為強硬之全球性的戰略佈局,展開積極圍堵政策。其中持續在國共內戰下的台灣地位,是圍堵政策重要的一環,美蘇的競逐對抗情勢下,中共必然傾向蘇聯,導致美國開始轉向支持國民黨佔有台灣。

美國積極介入台灣的決定性原因是,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為了堅守西太平洋的反共防線,美國政府一改先前的消極態度,杜魯門於兩天後立即發表「韓戰聲明」(Korean War Statement),其中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海峽。美國總統杜魯門同時表示:「台灣若遭中國共產勢力占領,將會對太平洋區域及美國在此地區之防衛造成直接威脅。台灣未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恢復,以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或經過聯合國討論後,再作決定。」因此被稱為是台灣海峽中立化,此即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起源。台灣地位未定論就是指,戰勝國與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前,或未經過聯合國討論之前,台灣地位是暫時的未定。

杜魯門當時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成員國說明,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海峽的立場是:「美國的行動對台灣未來的政治地位之解決,沒有預設立場。台灣目前的地位是,盟軍在太平洋地區獲勝而從日本取得的領土。如同其他類似的領土一樣,台灣的法律地位在所有國際決定之前,其未來都是無法定案。中國政府只是被同盟國要求接受日軍在台灣島嶼的投降,這是中國政府現在統治台灣的原因」。

美國國務卿艾奇遜也指出,因為以下變化而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第一、蘇聯對開羅及波茨坦宣言的有關承諾,如朝鮮獨立,及支持中國國民黨政府等,皆已棄置不顧;第二、在日本投降後接下管理台灣之責任的中國國民黨政府,不夠稱職造成二二八事件;第三、把台灣交給中國,這在開羅宣言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回事,把它交給支持莫斯科及與自由國家為敵的北京政權又是另一回事;第四、因為中國政局劇烈改變,滿懷敵意的專制政權在北京建立,難道民主國家不能質問:為什麼不與台灣人民協商,或不採用適用於殖民地人民的聯合國憲章人民自決原則,便把台灣交給專制的北京政權。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對台灣海峽中立化的宣言中,台灣人民應該擁有人民自決原則公開被提出。但是在中國國民黨政府專制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卻完全被封鎖資訊,也無法對人民自決表達意見。

喪失人民自決原則建國的良機

美國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有兩個重點:一是,台灣當時的地位是,盟軍在太平洋地區獲勝而從日本取得的占領地。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前,或經過聯合國討論之前,暫時的台灣地位未定。

二是,美國主張依據聯合國憲章,殖民地人民自決原則,必須充分尊重台灣住民的意願,與台灣人民協商,避免把台灣交給專制的中國北京政權。

因此,美國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只是認定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前,或經過戰勝國討論之前,台灣地位是暫時性的未定。一方面,雖然提出台灣人適用於殖民地人民的人民自決原則,也是台灣地位選擇之一,但是並未明確反對台灣歸屬於中國。

美國最主要的目的是,避免台灣立即陷落中國北京政權手中。美國主張依據聯合國憲章,台灣人適用於殖民地人民的人民自決原則,是對抗中國北京佔領台灣的一張牌。但是這張牌,後來被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佔領台灣所取代,主要是因為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

由此觀之,如果時空倒轉,當時台灣人民有所作為,可以利用「台灣地位未定論」,主張依據人民自決原則建國。如果1945年或二二八事件之後,台灣人有足夠勇氣站起來,那麼可以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要求獨立建國。那麼台灣這個國家就能在「地位未定」的狀態下,由台灣人依據人民自決原則,建立台灣共和國,建立一個和中國無關的國家。

當時台灣人可以因為時空環境因素,在日本撤退紛亂的世局下,或在「地位未定」的狀態下,主張殖民地人民自決原則,把握時機獨立建國,但是完全沒有發生。這就是我們一再指出50、60年代當時,確實有主張「台灣地位未定」的時期。當時主張「台灣地位未定」是有理由與依據,但是「未定」的時期並未持續很久,台灣人民第一次喪失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機會。即使在中國國民黨政府戒嚴統治下,台灣人也應該有勇氣站起來,向國際社會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但是這樣的建國主張並未發生。

因此,美國與國際社會後來也只能在舊金山和約中,避開明文規定把台灣交給中國的條文,卻無法在舊金山和約中,主張必須充分尊重台灣住民的意願,台灣人擁有殖民地人民自決原則。

台灣地位未定的事實是,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前,或經過聯合國討論之前,暫時的台灣地位未定。這與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之後,「台灣地位一直未定」、「台灣從此不屬於中國」、「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不能劃上等號。由後來的發展與事實證據顯示,結果是由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佔領台灣至今,「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政府之下的中國」。這也說明當時的台灣地位未定,並非一直維持未定,只是暫時性的台灣地位未定,也就是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前,或經過聯合國討論之前,暫時的台灣地位未定。此一時彼一時,台灣人民必需面對歷史事實,才能正確建立台灣共和國。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