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現代福爾摩斯

「人類的身體是心靈的最佳寫照」— 維根斯坦

前言

我從小就是一個偵探小說迷,還曾經立定志向,長大後要當警察,小學三年級,第一次看到福爾摩斯探案的中譯本,從此走入歧途,血腥,暴力,加上懸疑,成為偵探小說最吸引人的元素,有時候晚上不睡覺,用手電筒偷偷在被窩裡看,被父母發現後,書被沒收了,卻還是不改其志。

小學五年級,上學途中,目擊一件撞人逃離現場的車禍事件,我靠著記憶花了一天時間,找到車輛和兇嫌,並且通知警察,獲得學校讚美。

50年代末期,台灣出現第一本「偵探雜誌」,我積存幾天零用金,才能去租書店借來看,裡面雖然都是翻譯文章,作家以美歐和日本為主,卻打開我對日本推理的認識,偵探天地也豁然開朗,松本清張,江戶川亂步的大名成為日記一部分,後來台灣作家林佛兒也辦了「推理雜誌」,專刊日本推理小說,也讓我對本格派推理印象深刻,「推理雜誌」辛苦經營很多年,最後還是收攤,令人遺憾,我的日記裡面,記錄我讀過的所有偵探小說作品,但是,隨著年齡漸長,現實世界的偵探,也跟著時代進步走向更廣大的天地,很可惜,我卻沒有當成警察,成為一生的遺憾。

偵探的工作當然是搜捕罪犯,解開謎題,從19世紀末期,亞瑟柯南道爾醫生創造了福爾摩斯到現在,已經一百多年,犯罪偵查工作,更是突飛猛進,從最早期的目擊辦案,演變到現在的微物跡證科學辦案,可以說是一本比偵探更精采的故事,平常,我們也可以從美國影集「CSI犯罪偵查」,或「疑犯追蹤」以及「心理犯罪」,這些節目中,找到知識和娛樂。

根據統計,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已經翻譯成50種文字,發行量僅次於聖經,可以說,沒有人不認識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這些探案被拍成影片或影集,更是無法計算,小勞勃道尼也因為拍了福爾摩斯,演藝事業鹹魚翻身,最近好萊塢更把嚴肅的偵探片,拍成胡鬧喜劇「福爾摩溼和滑生」,雖然影評不佳,卻也獲得很好票房,或許因為如此,許多人以為福爾摩斯是真實存在的人物,也因此,世界上虛構的人物竟然擁有博物館,福爾摩斯是第一人。

貝克街221號B

如果你是偵探迷,那麼建議你,不要錯過倫敦貝克街221號B,這個地方被稱為「福爾摩斯博物館」,招牌掛在牆壁上,每天都有來自各國旅客排隊上門,此地就是約翰華生醫師和老朋友福爾摩斯,生活接案的地方,每一年,有數百萬名朝聖者,專程到此一遊,館內陳放著所有你可以想到的,有關福爾摩斯生活的用品,貝雷帽,大風衣,拐杖,出名的菸斗,當然,很多電影場景的擺設,也出現在屋子裏面,更重要的,華生醫師和夏洛克。福爾摩斯兩人的蠟像,就像真實的人物,呈現在眼前。

創造華生和福爾摩斯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就是一位醫生,他從來不諱言,「自己就是故事中的華生醫生」。

柯南道爾是英國貴族後裔,1859年出生,1876年進入愛丁堡大學醫學院,專業是眼科,但是,柯南道爾很幸運,在醫學院學習時,擔任約瑟夫貝爾教授的助理,約瑟夫貝爾,是一位蘇格蘭的外科醫生,也就是柯南道爾後來創作福爾摩斯的原型人物。

既然擔任醫生教授助理,柯南道爾勢必經常要跟隨在教授身邊,也因為這樣,所以,柯南道爾時常看到約瑟夫醫生表現出很多驚人的能力,例如,約瑟夫醫生看診時,聽到病人敲了四次的門,然後走了進來,醫生會對病人說,你今天還有緊急事情要做嗎?病人感到驚訝,醫生會解釋說,通常,心理不急的病人,只會敲兩次,心裡很急,才會多敲好幾次,可見約瑟夫對人類行為觀察入微,這些本領,後來在福爾摩斯身上,也表露無遺,例如,福爾摩斯只要看到一個人的手掌,就知道他的職業,甚至看到客人穿著,也知道他來自何方,約瑟夫經常告訴柯南道爾說,「做一個醫生,觀察力特別重要」,觀察力不是算命,而是一種科學。

約瑟夫醫生喜歡和醫生同行聚會,並且在聚會中談論他所遇到的故事,柯南道爾就會把故事記錄下來,有一次,約瑟夫談到「香垂爾命案」,這是約瑟夫醫生親自經歷的案件,在「香垂爾」地區,一位貴婦突然死亡,當地警局找到約瑟夫醫生,到現場勘驗,醫生在現場聞到一股很濃的煤油味道,警察告訴約瑟夫,這位婦人很可能是煤油中毒死亡,但是,約瑟夫看到婦人倒臥的地方,還有一些嘔吐物,約瑟夫用手帕把嘔吐物撿拾起來,發現嘔吐物裡面有很濃的鴉片味道,而且婦人的嘴巴並沒有臭味。於是,約瑟夫告訴警察,婦人的死因是鴉片吸食過度,並非煤油中毒,因為煤油中毒者的嘴巴會有臭味,而且死者嘔吐物中有鴉片殘留,在那個時代,英國貴族盛行抽鴉片,而柯南道爾塑造的福爾摩斯,也有鴉片吸食習慣。

1881年,柯南道爾從愛丁堡醫學院畢業,在倫敦開了一家眼科私人診所,可惜,知名度不足,又太年輕,上門看病的患者非常少,這個時候,柯南道爾突然想起他的醫學院老師約瑟夫,並且把平常筆記和現實生活比對,開始學習撰寫偵探小說,華生醫師和福爾摩斯偵探,也就這樣誕生了。

1887年,柯南道爾撰寫「血字的研究」,開始在英國「岸濱月刊」登出,這篇探案小說使柯南道爾一炮而紅,於是,柯南道爾決定放棄醫生職業,開始寫小說,有關福爾摩斯探案一共有56個短篇故事,4個中篇故事,並且虛擬了福爾摩斯的住家,貝克街221號地址,這個地址在倫敦本來不存在,一直到1930年,一家銀行進駐後,此地才成為實體住址,從此,銀行開始忙碌,因為每一天都會收到一大堆寫給福爾摩斯和華生醫生的信件,這一年,剛好柯南道爾死亡,銀行覺得非產麻煩,因此告訴市政府,倫敦市府後來一想,既然有人寫信福爾摩斯,那就把這裡做為博物館,也紀念柯南道爾,這個議案拖了60年,到了1990年,銀行搬走了,博物館從此在貝克街221號出現了。

柯南道爾也寫過歷史和戰爭小說,例如南非戰爭,但是,所有讀者只知道福爾摩斯,這也是作家的另一種悲哀。

目擊者時代

最早期的偵探抓兇手,在沒有科學儀器之下,所謂現場目擊者,變得很重要,但是,人類記憶力,並不完全可靠,因此發生不少冤案,所以,用甚麼方法可以把目擊者的腦中記憶影像,真實還原出來,就關係著是否可以破案,如果目擊者指認錯誤,很容易造成冤案,因此,尋找目擊者指認兇手,是早期偵探最常用方法。

為了指認兇手,開啟了刑事鑑定的工作,最初不是美國,而是在法國,因此我們不得不認識一個人,「阿風斯貝提雍」。

貝提雍的另一個稱謂,就是「刑事鑑定之父」,他年輕時當過老師,1872年,貝提雍來到巴黎警局,當上一個小小辦事員,有一天,貝提雍讀了一本書叫做「人體測量學」,這本書給了他靈感,書中說,「人體每一個部位都可以測量,把所有不同的部位組合起來,就可以拚啜出不一樣的人臉」。

這句話給了阿風斯靈感,於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上級,並且用紙卡製造出不一樣大小人臉部位,包括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等等,1988年,巴黎警局採取阿風斯的建議,成立世界上第一個身分鑑識科,有關目擊者所看到的人臉素描方法,一直到現在,還是被警界使用,利用身體部位圖卡組合,可以幫助目擊者快速恢復記憶,在福爾摩斯探案裡面,有一個故事「巴斯克納村獵犬」中,就曾經提到阿風斯貝提雍這個人,可見他的大名已經傳到英國。

除了人臉辨識,指紋也是破案關鍵,人類歷史上,從埃及法老時代,就知道每一個人的指紋不一樣,1784年,德國一位醫生約翰麥爾告訴全世界說,「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指紋是一樣的」,這句話如春雷乍響,但是,聽者藐藐,1860年,一位英國駐印度的殖民官約翰赫歇爾,首次利用指紋,辨認領薪水的人,要求領錢的人要蓋上手印,以避免有人出面冒領,可見,英國殖民印度時代,會寫字的人非常少,但是,指紋還是沒有被利用在犯罪偵查上面,又過了20年,1879年,有一位英國醫生叫做亨利佛爾斯,他在英國「自然」期刊寫了一篇論文,「指紋辨識學」,這篇文章引起很大注意,當時,法國貝提雍創造的「身分辨識法」,已經傳到英國,可是英國人卻認為操作方式太複雜,正要尋找更簡單的方式。

佛爾斯的論文,引起達爾文的表弟高爾頓的興趣,過沒多久,高爾頓根據佛爾斯的資料,自己在「自然」雜誌,發表一篇「指紋學」,卻故意把資料提供者佛爾斯的名字遺漏,引發一場糾紛,這時候,英國內政大臣阿斯奎斯注意到這個糾紛,找到高爾頓,並且下令由內政部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持續研究指紋,1879年,印度已經把指紋辨識法,納入犯罪偵查方法,1902年,指紋辨識在英國成功破解很多犯罪案件,尤其是小偷竊案,只要利用三個指紋,螺形,環形,弧形,就可以組成不同的人類手掌,這是造物者的恩賜,也給了偵探偵查的靈感,真的很奧妙。

彈道和血液

所有偵探影片的組成元素,免不了槍枝和流血或死亡,所以這兩樣東西,對偵破案件極為重要。

人類歷史上記錄,中國在第九世紀,發明了火藥,第十世紀,火槍就出現了,在敦煌石窟裡面,有一張岩洞出土的壁畫上,畫著佛陀在菩提樹下冥想,魔鬼將佛陀包圍起來,其中有一個魔鬼,手上就拿著火槍,正在攻擊佛陀,此畫證明了第10世紀,人類已經發明火槍,最早的火槍,又稱火繩槍,後面用一根繩子,拉動槍管裡面的撞針,撞擊火藥,再擊發子彈,所以,每一次擊發後,就要停下來裝一次火藥和子彈,相當不方便,但是,槍枝的進化也非常緩慢,雖然可以遠處擊發,卻比不上冷兵器順手,到了19世紀初期,利用銅殼包裝炸藥和子彈,成為一體的子彈,終於問世,但是,放入槍管中,一次也只能擊發一個子彈,這時候,一位天才橫空出世了,剛好是在美國大拓荒時代,槍枝成為西部牛仔必備的武器。

1847年,16歲少年柯爾特,前往西部拓荒途中,自己在紙上設計一款手槍,最大的不同是,子彈被擊發出去後,後面的輪盤會隨著旋轉一次,於是一種可以一次性放入5個子彈的輪盤手槍,終於問世了,名稱是「柯爾特手槍」,因為旋轉向左,又稱左輪手槍,為了穩定擊發出去的子彈飛行方向,槍管裡面設計了6條膛線,從此,槍枝的發展開始走進多元化,各種大大小小的口徑,不同槍管長短,大小不同子彈,膛線的左右和數量各有不同,也因此提供了偵探鑑識上的比對,一但槍枝被使用過,擊發出去,就產生一種「類化現象」,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只要犯罪發生,警察在第一時間到場,第一個工作就是尋找遺留的彈殼,然後從彈殼判斷槍枝種類,下一個工作就是從屍體或傷者身上取出子彈,進行膛線比對,槍枝代表人類身分證,就算是同一款槍枝,但是射擊後,絕對不會出現一樣的膛線,理解哪一支槍犯了罪,很快就可以追到兇手了,所以美國很多州開放槍枝買賣,但是,擁槍者必須登記,做為日後發生犯罪事件的追查。

人類在20世紀到來之前,科學上仍然無法分辨,紅色一堆血,到底是動物血?還是人血?因此很多冤案就產生了。

1721年,住在愛丁堡一位農民威廉蕭,被人懷疑在爭吵中把女兒凱薩琳殺死了,唯一的證據是威廉蕭身上有血跡,雖然威廉在法庭上不停喊冤,辯稱這是動物的血,但是法官不相信威廉,最後威廉被判處死刑,威廉被處死後兩年,他的親人才在家中的牆縫裡找到凱薩琳留下的遺書,法院終於知道又冤死一個人。

200多年後,鑑別血液的技術,終於出現,1900年,一位德國醫生保羅烏玲胡特在研究雞蛋的蛋白中,找到製造動物血清的方法,並且可以區分出動物血和人類血不同,1915年,義大利醫生拉特斯認為乾掉的血液,還是可以使血液還原,於是他用蒸溜水,成功把已經乾掉的血液再度現蹤,1922年,拉特斯發表「血液的特性」,這篇論文啟發了一位德國醫生藍德斯泰納,1935年,蘭德斯發現血清中的抗原,成功把血液分成四種血型, A型「紅血球裡有A抗原,血清裡有B抗體」,B型「紅血球裡有B抗原,血清裡有A抗體」,O型「紅血球裡沒有抗原,血清裡有A 抗體,B抗體」,AB型「紅血球裡有A抗原,B抗原,血清裡沒有抗體」,這四種血型分類,把犯罪偵查工作推向新的里程碑。

毒物, DNA

犯罪殺人工具很多,但是幾千年來,用毒物殺人的習慣,早已存在文獻中,有一句俗話說,「毒藥用量小,就是良藥,良藥用量多,就是毒藥」,4500年前,肥沃半月彎的蘇美人,就記錄從動物或植物中,可以提煉各種毒藥,例如,從核桃裡練出氰化物,有一種毒芹菜可以致命,希臘的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是喝下毒芹藥物死亡,羅馬時代,被稱為人類史上毒殺最多的時代,很多行政官十個有九個,死於毒藥。

由於化學知識的進步,毒物學在18世紀也進入犯罪偵查的殿堂,1751年,英國「布簾迪毒殺案」,這是史上第一件,法官利用「毒物分析報告」在法庭裡判案,被告布簾迪用砷化物毒殺父親,動機是為了爭奪遺產,2006年,英國一位叛逃的俄羅斯前特務,利維年柯被一種放射性物質砣毒殺,引發俄羅斯和英國外交緊張,放射性物質通常無色無味,最適合用以毒殺。

但是,毒殺案其實是最容易辨識,身體死後的反應,或者從皮膚或內臟也可以檢出判斷,死者是否死於毒殺。

不管替無罪者開脫,或為凶手定罪,現代遺傳科技已經是最好的工具,或者說DNA鑑識,在CSI影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探員用棉花棒在嫌疑犯口中輕輕一抹,這就是遺傳因子檢驗的基本動作,不管是毛髮或口沫,可以從中驗出 DNA, 知道案發現場到底是誰在場,如果這些東西是在死者身上,那麼嫌疑犯就要更多解釋了,於是,一根頭髮也會變成破案的關鍵,所以,我們更進一步,進入現代鑑識科學的微物跡證。

人體會說話

西方人認為死去的人,為了自己身上遭受的冤屈,會利用身體對法醫或偵探說話,所以,從事犯罪鑑識工作者,第一個信條就是要尊重死者的身體,除了死者身體上所遺留的,各種眼睛看不到的物體,現場各種事物,也是微物偵查的重點。

每一位偵探最熟悉的一句話,「凡接觸必留下痕跡」,這一句話來自有名的「洛卡交換定律」,洛卡也是一位福爾摩斯大粉絲,這個人把法國犯罪鑑識科學推向世界第一,法國因為這個人,建立第一個犯罪實驗室,成為全世界跟進學習的樣板,你如果看過CSI影集,很大的犯罪實驗室,就是來自洛卡的構思。

1877年,洛卡出生在里昂普通家庭,從小就是一個典型的福爾摩斯探案迷,年輕時代,洛卡在里昂大學學習法律,並且同時研讀醫學,成功拿到醫學博士和法律學兩個學位,畢業後,洛卡隨即被巴黎警局延攬進入犯罪鑑識科,追隨貝提雍,經過洛卡的建議,擴充犯罪鑑識科學,成為犯罪實驗室。

1912年,洛卡承辦一件殺人案,這個案子被視為微物跡證破案,最好的範例。

這件發生在里昂的命案,死者女性,名字叫瑪莉,瑪莉被發現時,已經沒有呼吸,事後證明是死於勒斃,與死者過從甚密男朋友古爾邦,被認為涉嫌重大,遭到逮捕,但是,古爾邦卻提出不在場證明,洛卡辦案陷入膠著,於是,洛卡依照辦案程序約談古爾邦,並且檢查古爾邦的手指甲,洛卡發現手指甲下方有一些汙垢,洛卡把這些不明污垢取下後,在實驗室的顯微鏡下檢驗,這些汙垢中有一種不知名的粉末,洛卡進一步分析,原來這些粉末是許多女性化妝品常用的原料,於是洛卡再度回到現場,檢查死者瑪莉的物品,終於找到一盒女用的蜜粉,蜜粉中的原料和古爾邦的指甲殘留物,一模一樣,於是案子終於偵破,古爾邦看到證據,無法狡辯。

當然,犯罪偵查工作進步神速,還要感謝顯微鏡的發明人,沒有這個東西,所謂微物跡證,全部是空談。

顯微鏡的發明必須從眼鏡講起,1284年,義大利人薩爾維諾阿馬多,用玻璃製造了世界上第一副眼鏡,2百年後的1590年,荷蘭眼鏡商人傑生父子發現,在玻璃片下面的東西會放大,於是世界第一部複合顯微鏡問世了,許多人知道傑生眼鏡公司,目前還是眼鏡名牌。

但是,真正使顯微鏡可以派上犯罪偵查現場,要等到1674年,荷蘭生物學家雷文霍克,他成功發現單細胞微生物,這個時候的顯微鏡,可以看到縮小百萬分之一的細小物體,1891年,奧地利一位法官漢斯葛洛斯寫了一本書,「預審法官,警察與憲兵指南」,在這本書中,漢斯開宗明義說,「顯微鏡下的微物證據將成為警方破案的根據」。

不管人與人接觸,或者人走過的地方,一定會留下痕跡,經由顯微鏡,把微小到細沙,泥土,或者一根頭髮,凸顯出來,然後追查來源,已經變成犯罪鑑識的程序守則。

當然,洛卡受到偵探推崇的最大原因,不只是打造犯罪實驗室,而是犯罪偵查者的工具箱,這個百寶箱是偵探必備的工具,你在很多電影中所看到的,偵探或者現場鑑識工作者手提黑色工具箱,就是來自洛卡設計,包括顯示血跡的光敏靈,顯示指紋的棉花棒,測量足跡的粉末,以及各類測量工具,應有盡有。

結語

美國聯邦調查局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偵查訓練中心,知名度可以比美的只有英國蘇格蘭場,英國蘇格蘭場因為福爾摩斯探案的加持,長期來一直維持不錯的名聲,反而開啟犯罪偵查先鋒的法國洛卡實驗室,被人忽略了,當然這一切的成就還是要感謝柯南道爾,他把犯罪故事寫出動人一幕,也成為人類社會無法逃避的原罪,所有出名的偵探小說,勢必結合了有關道德,正義,暴力,血腥,財富,各種面向,而這些面向更是組成了這個人類花花世界。

記住這句話,「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日後就是無聲證人」,所以請你不要犯罪,永遠保持我們生活中的理性,做一個快樂的人。

(原載源雜誌134期,作者授權轉載)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