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德國私營媒體老板「可以對節目內容施加影響」

德國之聲:德國有200多家私營電台以及十多家大型私營電視台。這些私營媒體的老板,對節目的內容有決定權嗎?

Peifer教授 :在德國,2020年11月7日起實施了一項新的媒體國家條約Medienstaatsvertrag。它是各個媒體運作的基礎。私營媒體須有許可牌照。原則上牌照不受時間限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被撤銷。比如國家部門不得參與私營媒體經營,否則會吊銷執照。國家也不能參與德國公共媒體,不得對公共媒體節目施加直接影響。這是這個問題的法律背景。

一家媒體的老板基本上可以影響媒體的報道傾向和內容。所謂的 “編輯內部自由”,即面對老板編輯部有多少自由空間,這樣的問題也是一再被討論。而言論自由這一基本權利是針對國家的,因此“編輯內部自由”無法超越它而得到貫徹。所以私營媒體的所有者能夠對節目內容施加影響。

德國之聲:這種影響力有多大?如果一個私營媒體的內容過於偏頗,監管部門是否會采取管制措施?

Peifer教授:廣播電視綜合頻道需要提供多元性節目,如果提供單一節目就與這樣的規定相違背了。

在發放許可的程序中,主管部門會審理媒體的參與方以及播出哪些節目。如果在這個審理過程中已經明顯看出,這家媒體不能保證言論的多樣性,則可以向媒體下達整改要求。

如果兩家媒體公司計劃合並,有可能造成輿論壟斷的傾向,監管部門可以禁止這項合並。 州媒體管理局監督各家媒體遵守規定。若不遵守,州媒體管理局可依法吊銷相關執照。

德國之聲:是否有德國媒體曾因為報道內容過於片面或單一而被撤銷執照?

Peifer教授 :違反相關規定的媒體有可能被撤照,但是監管部門必須依照媒體法相關條款確認媒體嚴重違反了規定才會這樣做。

監管部門首先會向相關媒體下達指令,令其恢復言論多樣性或者消除多樣性面臨的危險。是否已經出現了因為單一報道就導致媒體撤照的先例,我對此表示懷疑。因為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相對寬泛。

德國之聲:有些私營媒體紅極一時,隨著時間的推移又消失匿跡, 德國的私營媒體也發生過這種情況。作為媒體專家,您覺得導致一家私營媒體不復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Peifer 教授:主要還是經濟方面的原因。不賺錢了。 還有就是被競爭者收購。 往往是大型傳媒集團想購買某個頻率或者是頻道,購買後再改變媒體的定位。這種情況在某個領域的頻道,比如純音樂頻道或體育頻道中發生得比較多。

Karl-Nikolaus Peifer博士是科隆大學媒體法教授

采訪記者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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