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評論:「冒名頂替」、「 調包」,及作為社會財富的公道

(德國之聲中文網)正好在今年高考前,爆出了一連串幾個以前考後被冒名頂替的事件。譬如說,現年36歲的陳春秀,在2004年高考被告知落榜,之後她為了生計只能四處打工;為了一圓始終沒完成的大學夢,2019年重新報考成人高考,卻偶然發現自己的身分,早已被人冒充頂替。《南方都市報》6月19日披露,近兩年內,山東省內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還有,最近爆料的河南周口37歲的王娜娜曾被頂替13年,一度錯失上大學的機會,但卻遲遲等不到對方的道歉,王娜娜因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正在等待開庭。

每每讀到類似新聞,我就想起自己類似的經歷。當1977年鄧小平宣布恢復高考制度時,我是在吉林省懷德縣的一名上海知青,突然覺得人生有了希望,因為如能考上大學,我即能“跳出農門”, 並實現自己今後考一個博士的理想。 我在中學時,英語是我的硬項,當初能把毛澤東語錄的英文版背得滾瓜爛熟。在農村務農期間,我依然勤奮地學著英語。村裡農民們笑話我,可我依然執著學著。這樣,到了恢復高考那年,確實是派上用場了。

多與“權力”有關

由於當初絕大多數的考生的分數都很低,一個專業能考及格就算是好的了。77年,我考完試,便回到了上海小休。那年年末,收到了來自吉林省高考委員會的通知,說我沒有達到規定的分數線,因此大學無門。但通知上問我,是否願意進一個叫“梨樹師範學院英語系“的中專。當初身無分文的我,得知能在師範免費學習,就一口答應了。

在那裡學了一年半。後來作為一個“高材生“被四平市第四中學錄取在那裡教高二的英語。由於高考之心不死,過了兩年多,最後跟我的學生再次參加考試,終於在1981年進入了上海外語學院(今天的上海外國語大學)的德語系。

時過境遷。1989年,我已在德國攻讀哲學專業。因勤工儉學,我作為領隊帶了一個德國旅游團去香港並隨後在深圳逗留了一下。那時,正好聯系上了我師範學校的老同學。跟我不一樣,他是個高干子弟。家裡官到底多大,我從來沒打聽過。他那個時候正好在深圳一家外資公司工作。這樣,我與他,加之一個從上海趕來的老朋友一起進了餐館聚了聚。可能喝了一點白酒的作用,這位老同學給我“酒後吐真言“, 說我當初77年高考的分數線是到了,只是後來被另一個高干”調包“了,所以才進了中專。

我盡管對這個酒後真言很感激,但同時又想,他為什麼不在當初就告訴我呢?也許,怕我即刻去講“公道“? 盡管如此,因我當初半工半讀,實在忙不過來,所以也沒有作進一步的思考。

但是今天回首而思,我認為,首先,從77年到今天,上面提到的陳春秀、王娜娜以及我的情況,那實在只是冰山的一角。真正那些“埋在土裡”的永遠無法得知的“冒名頂替”和“調包”事件的數量,可以說遠超我們可以想象的。

當今的“不公道”

其次,我反對一些報道把此類事件描述成純“民事案件”(如學生與班主任之類的矛盾)。要知道,敢“冒名頂替”和“換包”的人,大都與權力有關,那些能操縱這類事件的人是權力的象征。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對目前那種追查或者是“高舉輕放”的動作並不看好。因為,很多遭受此不公道待遇的人,不可能像我這樣通過偶然機會得到此信息的。 況且,已經得利的干部及其子女們絕對不會向你主動懺悔的。

所以,如其與對不可知的“不公道”現象“宣戰”, 不如認真地去糾正當今已知的“不公道“。

中國自古就有“公道自在人心“之說。實際上,這個說法是很康德主義的, 即認為人是理性的動物,而人都本能地知道何為公正。討回公道就是講理。“找地方講理,把理兒講清,是人的秉性。“ (許章潤語)。但是,這個說法僅僅是正確思維的出發點,而真正的公道還是需要法律來維護的。 法律完善了,同時有官方也有獨立方(如獨立的媒體和團體)不斷護法,隨時揭露犯法的現象。

社會公道是一種非常寶貴的社會財富。任何一個現代政府的道德責任就是必須維護並創造這種財富。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滿足幾個前提。一是法的獨立性和神聖性。不管哪個黨,哪個政府官員還是百姓,都必須以這個法為准,而不是置己為其之上。其次,是信息的透明,不管是從歷史上發生的事件到類似於高考結果以及考核過程都需透明。透明意味著每個公民有權利了解各方面的事務。 最後,必須有獨立的媒體和團體存在,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在國家機構缺位的情況下,幫助那些”討回公道“的人和群體。

世界上,各個國家歷史上均有不少已知的不公道現象,可是由於各種原因,有的在好幾百年後才得到個說法,有的至今無法有個音信。當年從中國派到加拿大去的華人“苦力“,去修建北美沿海鐵路。對當初華人得到非人道的待遇,到了本世紀初,才得到了當地政府道歉。美國與澳大利亞對土著的殺戮迫害,也是從上世紀末開始,才有了補償政策。 在東德時期用的莫桑比克的勞工,在東西德統一後大部分被趕回母國,他們連工資都沒拿全,所以他們至今還等待著德國應給的公道。 據我知道,目前德國政府正在尋找一個合適的方法給予解決。

必須還原真相

至於中國國內,政府欠老百姓的則更多。別的不說,一場十年文革,盡管當初遭殃的國家干部,即從劉少奇這樣的國家主席到一大批像習近平的父親(習仲勳)的人,可以想象,政府是予以了一定的補償。但是,遭罪還有一大批知識分子,有的活活被逼死或打傷。他們的公道何在? 同時,那些被黨內毛派主義煽動起來的成千上萬的民眾特別是年輕人,參與這場破壞性的政治運動,浪費了寶貴的青春。該在學校期間學習的,卻除了能寫可憐的幾個字,其他什麼也沒學到。北大校長林建華念錯別字就是那一代的標記。 這麼一大批人,作為中國政府難道不應該還他們一個公道?

應該說,解決公道的問題有很多途徑。但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還起真相。補償這兩字並非完全是物質主義的。它更有道德和政治上的意義。

有一次,我在從德國到中國的飛機上,跟坐在我旁邊的一個福建省的干部(想必坐普通艙並非大官)聊起六四。我說,我當初看到有很多被冷槍打死的路人,而且即便是參與六四的學生們,也並非是旨在推翻政府,黨和政府為什麼不給那些當初遭罪的人給予平反補償? 他的回答是“你可不知道,一旦我們這麼補償,那等待類似的補償的人太多太多了。“ 他的話的另一層意思是,”只能將錯就錯了“。

我想,如果我們現有的政府對已知的不公道竟然還能“將錯就錯“,那更不用說更多的沒有揭露出來的不公道現象呢。一個政府,如果是對國內的百姓的不公道抱著這種”將錯就錯“的心態並以威力壓制的話,它客觀上是在給自己挖掘墳墓,因為它在毀滅本來應該維護和創造的社會財富。要知道,“公道自在人心“另一層意思是,那些不公道的人和團體,終有一天會得到應有的回報。

本文作者張俊華為徳籍華人政治學者,在德國生活三十余年。他曾就讀於德國法蘭克福大學,並獲得哲學博士學位。此後曾執教於柏林自由大學等高校。現為法國IAE Pau-Bayonne Ecole Universitaire de Management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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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