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報復:美國官員見香港政界須獲批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南華早報》周日(27日)引述消息報導,美國駐港外交人員會見香港官員丶政黨人士丶教育機構等,須獲得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批准。此舉是中方針對美國限制中國駐美外交官的報復行動。

根據《南華早報》取得的內部文件,中國外交部規定「美國駐香港總領事丶其繼任者或其代表,在訪問任何中國地方政府設施或機構人員之前,須事先取得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核准」,限制範圍包含官方丶私人丶社交及視訊會議,以及與「任何中國公立或私立教育機構丶社團及其所屬人員」的會面。

立法會紡織及制衣界議員丶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向該報透露,自己兩周前接獲駐港公署通知,美國駐港總領事要會見香港政界須事先通知並獲得駐港公署批准。他因此將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邀請會面一事通報公署,卻被告知目前不適宜見面而作罷。

香港民主派陷尷尬

報導引述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分析,新規定將使民主派陷入尷尬,「中美關系緊張,他們會見美國外交官會很敏感,但如果他們想游說華府支持,就不得不與美國外交官見面」。

有不願具名的香港民主派議員表示不會主動向中方通報,而公民黨楊岳橋及梁家傑就指,為保障自身安全,若受邀與美方官員會面,會先詢問對方是否已獲中國外交部批准,但質疑此規定將損害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9月3日宣布,中國駐美人員訪問當地官員或校園須事先獲得許可,包含在使館或領館以外地點主辦超過50人的文化活動。一周後,中國外交部聲言將實施「對等回應」,形容是「對美方錯誤行徑作出的正當丶必要反應」,但當時未透露具體措施。

美公布制裁11中港官員細節

另一方面,美國財政部9月25日進一步公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的細節,禁止美國人交易或處理這些官員直接或間接持有50%權益的資產,也不得在未獲授權下與受制裁人士談判或簽訂合約。

美國人仍可與受制裁人士任職的香港政府部門或政府機構有常規來往,但該來往不得有受制裁對象的直接或間接參與。

美國財政部在8月7日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丶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丶香港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丶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丶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丶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丶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

李澄欣/楊威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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