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質借5大銀行開辦 限專業大戶貸款5成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金管會核准5家銀行開辦基金質借,消費者若有資金需求時,可用持有的基金資產向基金銷售銀行做抵押、借款,不僅解決手頭緊、調頭寸的狀況,還能繼續保留基金,資金運用更為彈性、靈活。

目前已獲核准的業者包括合作金庫、玉山銀行、花旗銀行、上海商銀及國泰世華等5家銀行,而其他像是台新銀行、台北富邦、元大銀行、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及彰化銀行,也已遞件申請審核中。

事實上,合作金庫去(2019)年9月已開辦此業務,限定為資產3,000萬元以上財力的專業大戶,並有購買境內外基金、債券,只要將受益權設質給合作金庫,貸款成數最高5成,不分台幣或外幣基金皆可。

金管會表示,過去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押」,只能「跨行」辦理,也就是在A銀行買的基金或債券,必須向B銀行質借,不能在A銀行直接辦理,導致銀行接受客戶以他行基金質借的意願不高,業務量無法擴大。

現在放寬相關規範後,銀行辦理基金質借,不僅能繼續維持客戶的基金規模,銀行還能繼續獲取基金公司的經理費,而且基金抵押借款,同樣屬於放款業務,放款規模能夠成長,等於又賺放款利息和手續費。此外,若客戶借錢持續投資,還可提升客戶對銀行的黏著度。

針對基金質借業務,金管會在貸款資金運用、成數、對象及時間等,都訂定須遵守的規範,像是新台幣計價的基金,只准借新台幣;外幣計價的基金,只能借該原外幣、或非新台幣的外幣,也就是台、外幣基金質借的幣別,不能轉換。

而且,基金投資人在同一家銀行第一次質借的資金,雖然可以再投資,但再投資的基金就不能再質借。金管會指出,現階段這項業務仍限擁有3,000萬元以上財力的專業大戶才可申辦,未來情況良好,再評估是否放寬到一般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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