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足輔導人力是「錯把馮京當馬涼」,絕對無法解決校安問題

文:李明憲教授、顏家棟研究員(國立東華大學台灣安全促進學校研究中心)

一連串的學生自殺與自傷事件上了版面,結果這些事件的解方竟然被窄化為「教育部應該盡速補足輔導人力」。但真的補足了人力,就不再有自殺、自傷的案件嗎?

答案當然不是。那麼真正的解方應該是什麼呢?根據我們在國立東華大學安全促進研究中心的研究,強化校園三級輔導關懷網絡及建立校園安全主管,才會是治本的方法。

輔導學生本來就是每個學校人員的責任,即使是校工也責無旁貸。當看到學生垂頭喪氣,問一句「同學你還好嗎?」就可能救了一位學生。因為很多自殺個案並不是高關懷對象,而是偶發的衝動。

《學生輔導法》公布後,常見的副作用是學校老師與行政主管,將輔導工作全交給輔導老師,對於偶發的情緒個案,漸漸忽略。

舉一個教育現場實例。9月份剛開學時,某學校學務處教官接到一通學生來電,說有學生坐在9樓的窗台上,他能夠立即指揮同事分工,分別通知家長、消防、衛保組、心理諮商中心,接著衝到現場。學校心理師花兩小時不斷的勸說安慰,但真正解除危機的,是現場的教官見氣墊架好,在當事人分心的當下,一個箭步把人從窗台拉下來,交由醫護人員送醫急救。

這一個案要不是因為同學機靈通報,心理師、教官、全校師生通力合作,早就造成憾事了。

經事後追蹤,當事人只是接了一通男友的吵架電話而一時衝動,並不像一般高關懷個案的自傷或自殺。這類偶發個案不管是不是衝動或意圖,都無法先用量表、篩檢或有跡象可以有效揭露,需要的是全校師生主動發掘通報和危機處理。因此建立並強化各校實質的三級關懷網絡體系,培養師生的自救、救人的素養,方是治本;補足輔導專業人力,只是治標。

何謂三級關懷網絡體系?依據三級預防的概念,第一級是導師、行政、甚至是學生等學校人員,這些人員雖然沒有輔導專業,但是他們能夠發揮觀察與通報的功能,畢竟每天的相處,有什麼蛛絲馬跡都可以做到先知快報。

第二級是諮商輔導室,它提供心理專業協助與對個案進行分類,讓個案能夠有個休憩點或中繼,但如果無法協助,也能夠立即提供資源或進行三級的醫療、社會資源的轉介。

對沒有達到身心疾病程度而能夠自主上學的學生,這樣的機制,基本上就足以協助他們適應學校生活。但是目前學校雖多數有此機制的雛形,但多流於形式。尤其是一級預防部分。

在台灣,每當發生心理衛生的校園安全事件,我們都只聽到輿論、媒體、民代立即大聲疾呼,學校需要補足輔導人員,卻忽略硬要補足輔導人力,常只能運用教育部的專案、約聘雇或搶員額的方式聘任,不是傷了和氣就是薪水委屈了專業人員。而荒謬的是,有時為了評鑑,諮商輔導工作只能用數字來彰顯,學生是否真的有得到幫助,則不得而知。

撒錢、聘人是最簡單的官僚做法,來作為解決問題的句點。但現行的問題,並不只是在專業人員不足,而是心理師、社工師、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員定位,究竟要放在校園二級還是三級的社區?而更核心的關鍵問題是,諮商與輔導是作事前的預防以及事後的處遇,當發生事情的當下呢?誰來處理?

我們現在只能靠不專業的學務人員和教官來處理,我們並沒有專業的校安危機處理主管,來統合校安事件的處置。因此除了建立強化三級網絡外,更必須同時建立專業校安主管,才能有效指揮及協助狀況的解除。

提供安全的學習環境是政府的天職,請正視並重整三級輔導機制並建立專業校安主管,不要錯把「馮京當馬涼」,才能面對未來校園安全嚴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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