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精神醫院「音樂治療師」:我改變了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刻板印象

文:鄭詠榕(Yung-Jung Cheng)

美國有很多的州立醫院,然而這些不是典型醫療醫院,這些醫院專門收的病人是有精神疾病且犯過罪的人。每間醫院所收的病人類型都不一樣,其中包括:

因精神疾病而無法受審(Incompetent to Stand Trial)

因嚴重精神疾病而無罪(Not Guilty by Reason of Insanity)

因精神疾病犯罪者(Offenders of Mentally Disordered)

患有精神病的犯人(Mentally Ill Prisoner)

性侵犯(Sexually Violent Predator)等等

州立醫院就是台灣目前正在構想的司法精神醫院。每間州立醫院大小不同,收的病人類型、人數也不同。

而我,就在美國的其中一間州立醫院任職,職務名稱是「音樂治療師」。

三年前開始我的「音樂治療師」工作

我所在的醫院約有1200位病人,95%的病人是因精神疾病犯罪者(Offenders of Mentally Disordered)以及性侵犯(Sexually Violent Predator)。

我的醫院收的病人是民事監管(civil commitment)的病人,意思就是他們已服完刑,但臨床上被認定有再犯的機率,因此被送來治療。也因為如此,他們可以選擇是否要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若願意接受治療,在完成治療之後,法官會決定他們是否可以有條件的出院;反之,若不願意接受治療,可能一生就會在醫院裡度過,或可尋求其他法律途徑出院。

我已在此醫院服務了三年,三年前在被通知雇用後,就開始為期兩週的員工訓練。員工訓練時,講師就告知我們醫院有很多違禁品不能帶,包括玻璃製的餐盒、口香糖、手機當然也不行,可以帶一張信用卡與美金20塊,超過這個規定就不能進醫院(必須把多的項目放回自己車子或醫院提供的置物櫃)。

我每天上班都會經過金屬探測器、每個人的包包都會被檢查,刷員工卡時要核對臉確認是本人,還有檢查隨身警報器是否有電。

經過第一關之後,就進入有刺鐵絲網的門了,再來經過另一個金屬探測器、另一道門,最後正式進入病人治療區。在這開始工作之後,每次都覺得過機場的安檢十分容易。

音樂治療的開端,從士兵們的「創傷症候群」開始

音樂治療在美國已存在百年了。1900年初,世界大戰之後,許多士兵出現現在所謂的「創傷症候群」。當時的精神科醫生覺得使用音樂去治療士兵也許能緩解症狀,因此大量招募音樂家到醫院幫忙,此為音樂治療的開端。

1940年起,美國許多大學陸續設立了音樂治療的課程,第一個設立的學校為密西根州立大學。至此,音樂治療逐漸被運用在不同的年齡層與對象,運用的層面也越來越廣,包括生理、心理、情緒及精神層面⋯⋯。

我還在唸書的時候,曾去過很多的地方實習,包括精神病院、老人安養院、兒童醫院及普通醫院。音樂治療在不同的地方、治療對象的不同,有著不同的功能,這也是音樂治療獨特之處。音樂治療師會根據病人及治療團隊的需求來設計一系列的治療,達到臨床上病人與治療團隊所希望的效果。

舉例來說,音樂治療師可以用寫歌的方式,來幫助得癌症的孩童建立信心與希望,也可以演奏特定和弦行進的音樂來減緩他們接受化療的不適。音樂治療可幫助老年人的生活品質與維持身體機能運作,此外,音樂治療也可用在新生兒加護病房──音樂治療師用音樂來刺激早產兒的發展,以及降低醫療器材噪音,幫助穩定早產兒的情緒。

根據美國音樂治療協會在2007年的統計,音樂治療師的治療對象有19%行為及情緒障礙者、12%發展遲緩者、9%老年人及阿茲海默症患者、9%醫療/手術病人、5%腦部神經障礙者,剩下的46%為其他。現在,音樂治療已被應用在醫院、學校、監獄、精神病院以及州立醫院(也就是司法精神病院)。

「音樂」常被用來當作一種和病人溝通的方式

身為音樂治療師,我的工作包括了每天早上與下午開會討論病人病情、提供不同的治療團體、更新病人的治療進度、收到傳票跑法院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用我的專業「音樂治療」,和病人建立互相信任的醫病關係,用有學術根據、有創意的治療方式,讓病人對於治療沒有排斥或防禦心。以音樂為媒介來設計治療團體,提供一個沒有壓力、威脅性的環境,支持他們在心理與精神上的復原路。

既然是「治療」,就要看得到效果。在精神疾病領域,音樂治療常被用來當作一種和病人溝通的方式。我所在的單位是幫助性侵犯的病人,他們大多被臨床診斷為戀童癖症(Pedophilic Disorder)或性癖好症(Paraphilic Disorder)。有些病人有額外的診斷,像是反社會人格、憂鬱症或邊緣性人格障礙等等。

病人和一般人無異,只是常常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會不曉得如何反應或解決,因而就用他們最習慣的方式——暴力、衝動——去面對,而他們之所以習慣這樣的方式,常常是因為不正常的生長環境。有趣的是,大部分的病人都很喜歡音樂,所以比起傳統的心理諮商,音樂治療與心理諮商雙管齊下,對他們來說會是更有效的治療方式。

形形色色的病人:有些憤世嫉俗,有些積極改變自己的人生

很多人會問我,在精神病院工作是什麼樣子?危險嗎?

我之前在的單位是幫助因精神疾病犯罪者(Offenders of Mentally Disordered),大部分的診斷是思覺失調症,會有幻聽、妄想的症狀,病人需要吃藥控制症狀,所以整體而言是穩定的。但如果遇到「有人」(幻想中的人)告訴他那個藥是毒藥不要吃,症狀會變得無法控制,有時候的確有攻擊性行為出現,但大多是一些不合常理的行為。

我曾有一位病人某天開始突然很喜歡剝自己的皮膚,問了他為什麼才知道原來幻想中的人叫他不要吃藥,又說他是一顆馬鈴薯,所以需要剝自己的皮;也有病人以為自己的室友是上帝,每天都要對他禱告。

我現在所在的單位就像是個小型社會,有形形色色的病人:有些就像隔壁鄰居般親切,有些固執得像頭牛,有些憤世嫉俗,有些則積極想改變自己的人生。

我有病人曾告訴我,他的母親是會吸毒的妓女,所以他從小就看到嫖客用毒品控制他媽媽,這對他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長大後,他也用毒品控制其他人,結果被警察抓了,一臉茫然不曉得到底犯了什麼錯。直到接受治療後,才知道他以為的「正常」生活,其實是不正常的。

還有病人從小就被媽媽的男朋友性侵,以為這是對的事情,長大後也如法炮製性侵了未成年的少男少女。在接受治療之後,才鼓起勇氣從創傷中慢慢復原,才培養出同理心為過去的錯事負責。

在這裡工作學到很多也改變很多,尤其是對於精神病犯罪者的看法。以前我也以為這些精神疾病犯罪者就是為了逃罪而裝病,現在的確是看到他們不同的一面。

精神疾病這個議題在台灣社會時常出現,卻尚未得到解決,大眾對於精神病患者的也多是負面看法。期盼藉由此親身工作分享,可以改變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患者,與精神疾病犯罪者的既定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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