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桃園張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與13歲的少女相約援交且取得她的不雅照,但少女未依約前往,張男恐嚇要公開不雅照逼少女現身見面。少女心生畏懼報警,但在警方要求下仍配合當誘
桃園市警方4年前受理一名13歲少女遭張姓網友以裸照要脅性交易,少女同意協助警方誘捕張男,沒想到卻在警方監視下上了張男的車,且被性侵得逞,有多名員警因此遭受懲處。桃園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張男判處8年,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