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噁喊「跟我打X很爽」遭電擊反擊!律師:恐判10年「關比秦偉久」

(記者林曼/綜合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性騷,案經調查,士林地檢署今(17日)偵查終結,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陳宣裕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對此,律師廖芳萱分析,如果NONO這7罪都被判屬實,且無跟被害人和解,保守判刑至少10年。

圖/NONO今(17日)被起訴。(翻攝陳宣裕臉書)

士檢指出,本署偵辦陳宣裕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經組成協同辦案小組,由婦幼專組辦案經驗豐富的1位資深檢察官主辦,帶領2位同組檢察官協辦,及由2位檢察事務官支援,分工合作進行調查,包括訊問被告、被害人及相關證人,就查得之蛛絲馬跡,抽絲剝繭,小心求證,竭盡所能蒐集事證,偵辦過程中就被告有利、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並兼顧維護被害人權益,全部案件業經偵查終結。

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陳宣裕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陳宣裕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名係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圖/律師廖芳萱分析,如果NONO這7罪都被判屬實,且無跟被害人和解,保守判刑至少10年。(翻攝陳宣裕臉書

士檢提到,陳宣裕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故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其中一案,起訴書指出,陳宣裕於2013年到宜蘭縣議會出外景時,尾隨被害人A9進到宜蘭縣議會女廁,接著搓揉A9的胸部,還噁喊「要不要跟我打炮?跟我打炮很爽」;不過正當陳宣裕準備脫褲露出生殖器侵犯A9時,A9拿出電擊棒擊退陳宣裕,趕緊逃離現場。

至於NONO可能的下場,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廖芳萱分析,如果最後7罪都被判屬實,且NONO無跟被害人達成和解,保守至少判刑10年以上,比性侵3女的藝人秦偉還要重。

《引新聞》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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