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高齡少子化—矛盾的「家庭化」政策

讀者投書: 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邇來,有二則與高齡少子化相關的議題現象,包括不到四成的居照服務涵蓋率以及從今年(2019年)的八月起要全面推動3-5歲的準公共化幼教措施,這使得擺盪於「再家庭化」以及「去家庭化」的高齡少子女策進作為,是有它整體觀照的必要。

首先是「再家庭化」的命題思考,在這裡所對應出來的乃是國人壽命漸次增長的高齡化現象,對此,即便是標舉出來從平均壽命到健康餘命、從健康到亞健康、從失能到失智以迄於從健康老化到發展性老化的文明進步指標,但是,回應『貧、病、孤、老、閒和錢不夠花用』的生活性需求,那麼,老化背後所意指的會是再繁瑣不過的照顧或醫護議題,如此一來,關涉到在家老化、在地老化或機構老化的可能選項,多少會因為人性誘因、生計負擔、家庭組成、經濟條件、政策導向以及文化主義的相互糾葛,而陷入於無所適從的難為處境,這也突顯出來國家機器角色扮演的重要所在,只不過,欠缺居家照顧、社區照顧與養護照顧的多元誘因選擇,而讓生於斯但卻也老化加惡於斯的居家照顧,成為了壓倒包括家人、家屬與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准此,如何從認知行為的併同策略切入,藉此突破『在家養老是絕對選項、逕送機構是不孝行為』的觀念澄清和態度導向,連帶地,針對高齡化現象的「再家庭化」政策思維及相關制度設計,便有它復歸於女性照顧者、次級人力照顧者及其肩挑所有照顧之責的多重剝削,這也使得讓長照家庭的高牆倒下,勢必成為一項重要的社會變遷趨向。

其次是「去家庭化」的命題思考,在這裡所印照出來的會是從不婚到不生的變遷課題,特別是高齡化和少子女化相互拉拔所產生的後座效應,這也讓『推-拉』力量(push-pull force)出現不對稱的發展樣態,包括有各項解套對策和配套措施的婚育服務方案,特別是大力推動準公共化的托育和幼教措施,以讓另類長照家庭的新手父母或雙薪家長,能夠因為無後顧之憂而得以達到「敢婚、願生、樂養」的多重目標,相形之下的『拉力』,則是強化在家老化的各項居家照顧服務協助,藉以構築起更高和更為厚實的城堡式家庭照顧。冀此,扣緊當代台灣地區高齡少子女現象的客觀事實,政府卻是出現了「再家庭化」以及「去家庭化」這二套相互背離的運作邏輯,此一關乎到公共事務的決策思維模式,更是議題針砭的關注所在。

總之,一來一往的彼此推拉,除了是對於育幼或養老之類的「長照家庭」概念內涵,需要給予較為明確的操作界定外,針對高齡化家庭的「再家庭化」抑或是少子化家庭的「去家庭化」,兩種不同進路的因應策略,還是要回歸到對於「家庭」本質、性質和體質的根本檢討以及如何正視「長照家庭」自身的能力、能量與能耐,畢竟,從成員減少的量變到支持力道的質變以迄於從家庭規模經濟到家庭功能弱化,再加上欠缺對於高齡學、長照家庭圖像、發展性長照的輪廓描繪,更是造就台灣一地對於高齡少子女化戰役,無法超脫於父子騎驢、左支右絀和相互矛盾的為難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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