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從農業外勞政策到開放農業移工的諸多策進作為聯想

讀者投書: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圖片來源: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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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至少10年以上的討論,今年(2019年)終於有限度的開放引進農業外勞,這也使得相與關聯的議題現象,頗值得進一步的深究討論。

打從勞動部於今年公告農業外勞相關政策,農委會便於5月正式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核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作業要點〉,並開始受理申請外展農務服務計畫,藉此調度農業外勞到農場當幫手,以協助渡過季節性缺工的農作耕耘、收成困境,事實上,過往在農忙時節所出現人手不足情形,早有逃逸外勞在茶園、果園逕自非法打工,以扮演所謂的『農業黑工』,因此,倘若農業外勞的引進制度,得以走向制度化的建置設計,那麼,此一試水溫的試辦計畫,自當要有包括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的效益評估機制,畢竟,不同於以人力仲介為主的商品市場操作模式,該項農業移工的推動辦理,申請的外展機構係以農會居多,就其貼近農業的生態環境、問題需求、資源盤點和缺工計畫,顯然農會是有一定的運作優勢,因此,倘若農業政策有其改弦易轍的變遷需要,那麼,嫁接於此一外展農務服務的權變措施,「農會」的角色定位和功能運作,更是要有積極性檢討的必要;連帶地,攸關到農業發展的人流、金流、物流、資訊雲端流的跨域整合管理設計,彰顯出來引進農業外勞一事,又豈止是侷限在單一部會、特定範疇和指定事項的狹隘範疇。

事實上,僅就〈農會法〉第4條所規定的農會任務,舉凡保障農民權益、增進勞動效率抑或是農地利用之改善,早有明文的規定,而非要經由主管機關特准辦理,才得以推動相關的事項業務,就此而言,農業外勞的政策定調,雖屬於勞動部的主管權限,但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何得以本於政務一體的協力關係,以思謀類別範疇、階段時程的變革計畫,這才是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畢竟,農漁畜牧產業缺工的經驗現象,一方面早是一項由來已久的整體社會事實,另一方面則是直指冰凍三尺的滾動影響,而有其通盤檢討的必要,更遑論於確切廓清農業發展的藍圖,以迎接全球化布局?冀此,對於該起有限度的開放農業外勞,就不單單只是聚焦在印尼的青農之於本地的老農、本國勞工就業機會之於國際移工的填補人力缺口、一般外勞之於農業外勞、常態性缺工之於季節性農工、酪農畜牧產業之於一般農業、農場收成之於農業轉型、跨國就業機會之於產學合作技能實習以及仲介媒合移工之於農會調度移工等變遷趨勢考察,而是在這樣的轉變當中,有無思量諸如生產技術智能轉頻、結構環境條件轉換抑或是勞動人力資本轉移等等的時代脈絡轉成問題?

總之,農業移工的引進,實乃是一種補充性、暫時性和結構限制性的權變措施,但是,一方面要如何避免淪為擠牙膏、單項式、類別性的專案處遇思維;再則,攸關引進農業外勞後續的勞動權益,更是應該要有預防性介入的前瞻作法,如此一來,從農業、農事、農夫、農婦、農地、農場、農耕、農作、農產、農舍、農保、農村、農會、老農、青農、真農、假農、佃農、自耕農之一脈相連的時代變遷意涵,就有進行解構與重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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