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聽講習就能消防檢修? 「消防設備人員法」卡關25年

為了防止錢櫃KTV大火噩夢重演,台北市消防局今天(7/2)舉辦KTV消防搶救演練,模擬廚房電線走火後的應變機制,場面逼真,先前這場錢櫃悲劇,不僅燒出《消防法》的漏洞,也突顯消防專技人員缺乏專法管理的疏失,因為其他非相關背景的技師,只要聽過講習,就能以「暫行人員」的身分從事消防檢修工作,而且有權無責,就算認證的工程品質不佳,也毫無任何撤照或記點的把關機制。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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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一次的消防例行檢查,從偵煙探測器開始。

台北市消防設備士公會常務理事李冠賢:「這個壓到,頂到以後,它會發煙。」

餐廳天花板好幾種裝置,包括偵煙探測器、灑水器、方向指示燈、廣播系統和排煙閘門,每一項都得看仔細。

消防設備檢查助理李先生:「然後這裡也是一個測試開關,這個小黑點有沒有,頂上去它就會動作了,那這個是在模擬說斷電以後呢,它會有的狀況。」

接著檢查消防水帶,確認製造日期沒超過10年,而緊急電源插座屬於搶救設施,確認有電可用,才不會阻礙救災。

台北市消防設備士公會常務理事李冠賢:「像餐廳來講的話,我們就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才會列管,那如果是我們講八大(行業)或者講,甲類第一款第一目的場所,甲一的部分它就沒有面積的限制,我們的小夜店、小酒店、小酒吧,沒有面積限制就通通都需要做(檢修)。」

今年4月26日錢櫃KTV大火,肇因於包商施工前,竟關閉消防設備,缺乏專業卻能進行檢修,讓制度缺失再度浮上檯面。從現行法令來看,可執行消防工程設計、監造、裝置、檢修的,是通過高普考的消防設備師和設備士,不過20幾年來,政府也開放暫行人員加入,像建築、電機、土木、水管工程等背景,只要接受講習,都能取得執業許可,沒落實專業分工,形成公安隱憂。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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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當初立法緣由是希望說,在這個人數還沒到的時候,會有一些暫行人員,所以就有一些暫行從事設計監造,譬如建築師技師,一些技師啦相關的團體他們會主張,他們的訴求會認為說憲法是保障工作權,所以我們已經做啦,所以你不能說我們不能做。」

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當一般民眾發生火災的時候,可以利用按下警報按鈕。」

火警受信總機好幾個開關,哪一個能通知管理員,哪個會觸發警鈴跟廣播系統,訓練必須紮實,才能倒背如流。

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火還沒燒到天花板可以做初期滅火,所以利用直線來射水比方說這樣子打開,大家看一下我瞄準靶心,就是假設這裡是火源這裡是火源,這裡是火源有沒有,但是如果說你受困了有濃煙,那這時候這個是霧狀我們就可以驅煙降溫。」

除了要學會用灑水設備,還得熟悉緩降機。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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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抓這裡然後兩隻腳離開牆壁。」

實際上陣操作,免不了手忙腳亂。

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這位就沒有很正確,左手要打開輕推牆壁,讓跟牆壁保持一個距離。」

這些課程內容,都是消防設備師、設備士基本功,受訓時數分別為270和180小時,與暫行人員的講習訓練44小時和16小時、相差甚遠,在錢櫃KTV大火後,雖然藍綠有意推動《消防設備人員專法》草案,但專法拖了20幾年,就怕最後又不了了之。

消防設備師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高士峯:「(專法能)懲戒或停權甚至吊牌吊銷執,所以要有法醫師有醫師法,建築師有建築師法,所以我們希望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能夠有自己的專法。」

專法尚未出爐前,就怕有權無責的亂象無從約束,難保錢櫃悲劇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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