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北車前搶韓女手機 遭判6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加拿大籍男子米勒克里思涉嫌騎單車,在台鐵台北車站周邊搶李姓韓國籍女子手機,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日依搶奪罪判米勒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米勒5月24日中午在台北火車站北三門和西一門轉角處,騎腳踏車搶奪剛搭機場捷運到台北的李女手機後逃逸。

被害女子事後報警處理,警方5月25日在台北市大同區育泉公園,發現米勒行跡可疑,上前盤查後發現他涉嫌搶奪韓國女子手機,於是將人逮捕;員警將人帶回偵查隊詢問時,米勒還對執法警員辱罵「腦殘」等語。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根據監視器畫面等相關事證,認定米勒涉嫌搶奪手機、侮辱公務員,因此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米勒正值青壯,卻不思以己力賺取所需,破壞社會治安,又侮辱依法執行職務的員警,侵害公務員執法尊嚴及藐視國家公權力。

不過審酌米勒坦承犯行,搶奪的手機也經被害人領回等情況,因此依搶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8萬元;另外侮辱公務員部分則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