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酪乳下藥逞獸慾 男自稱是陳青天姪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自稱是已故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親姪子的男子陳彥憲,前年被一名女性友人指控,將下了安眠藥的優酪乳請她喝,等藥效發作後對她又親又摸。陳男被起訴後,不僅認罪,還賠償被害女子100萬元,而且審理時,還多次強調自己是陳定南的姪子,犯後覺得非常對不起叔叔,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

判決書指出,2016年5月20日晚間7點,陳男駕車至善導寺站,搭載其愛慕的女性友人到信義區餐廳「RAMA泰」用餐,但在1個小時前,陳男已先將半包安眠藥摻入優酪乳中,等心儀的女子上車赴約後,將這瓶優酪乳拿給女方請她喝。陳男在餐廳內,見對方藥效發作、意識不清,遂攙扶女性友人離開餐廳,並將女方載到她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辦公室內,藉心儀女子因藥效失去意識倒臥在辦公室沙發上,摟抱、親吻女方,還將手伸進女方的露背洋裝內摸乳、並將手游移到私密處猥褻得逞。被害女子翌日甦醒後,傳LINE質問陳男,陳男坦承趁下藥,被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起訴。

▲猥褻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坦承猥褻但否認性侵,法院檢視LINE的紀錄,發現陳男遭被害女子質問後,回覆「按著妳親嘴、抱、我有撫摸妳身體(胸、下體),妳也有抓住我陽具久久才放,後我就載妳回家」,猥褻部分犯行明確,但性侵部分,則沒有證據證明陳男性侵。

北院審酌,陳男年齡為被害人長輩,又有妻小,卻為滿足淫慾,以藥劑強制猥褻得逞,「動機卑鄙」、「手段拙劣」,審判期間曾多次表示,最對不起的人,就是親叔叔,即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顯然,陳男更在乎個人在親友間的聲譽、顏面,勝於造成告訴人身心的戕害,考量陳男國中畢業,現無業、由女兒扶養,依「以藥劑犯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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