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錯了嗎?男警被記18支申誡恐免職

(圖為長髮警察葉繼元)
(圖為長髮警察葉繼元)

國高中髮禁早已解除多年,但職場上,許多工作似乎仍有髮禁限制。員警葉繼元習慣留長髮,卻屢被上司責難,甚至被調到偏遠的核四廠,還是無端遭殃,因為頭髮一共被記了18支申誡即將遭到免職。

 

許多人為葉繼元的遭遇打抱不平,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發言人吳宗哲表示,葉繼元非常盡責,工作表現優秀,也經常受到嘉獎,先前還有民眾特別致電到警局感謝。但是因性別認同的關係,留了一頭長髮成為上司眼中釘,一連被記了18支申誡。

 

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中提到:「男警不燙髮,不留鬢毛,髮長前不覆額,兩側及後頸自髮根斜上剪薄,其斜長不少於一公分。」但是吳宗哲指出,這是行政命令,以層級而言,不應優於性別平等法中對各種性別的工作保障,但是這名警察卻因長髮連續被記了18次申誡,已屆免職標準,即將在下週三招開考績會,他可能因此失去工作。

 

吳宗哲主張,警察長髮到底妨礙到誰?如果長髮造成值勤困難,那為什麼女性可以留長髮?如果沒有妨礙到任何人,為什麼要處處為難這名警察?

 

下方網友對此事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如果要留長髮就不要做警察工作,也有人希望發起連署為這位警察請命,認為如果女警可以留長髮,男警只能限定短髮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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