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忘了或漏報稅怎辦?在這之前趕快補救 就不會被罰

▲5月忘記報稅嗎?國稅局提醒,趕快在被檢舉或被調查前辦理申報,就不會被處罰。(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調遜攝)
▲5月忘記報稅嗎?國稅局提醒,趕快在被檢舉或被調查前辦理申報,就不會被處罰。(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調遜攝)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在5月31日截止了,不過,財政部提醒,還未辦理申報或已申報但發現有所得漏報的民眾,盡速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只要是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就不會被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若納稅義務人已在規定期限內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於申報期限後始發現有短報或漏報所得,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需加計自108年6月1日起至補繳日止該期間利息,免予處罰。

不過,納稅義務人在補報或更正時,要重新填寫一份完整申報書(含前次已申報資料),如重行計算後有應補繳稅款,請填寫「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到代收稅款的公庫補繳稅款後,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第幾次申報及原申報書收件編號、日期,再將自動補報申報書、繳款書及有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補申報。

南區國稅局也提醒,由於補申報或更正申報,無法使用網路申報,只能填寫人工申報書,須繳稅者,無法使用e化繳稅方式,只能填寫繳款書後至金融機構繳納稅款,而且,必須從原繳納期限截止的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應補繳稅額依原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加計利息一併繳納。

國稅局也呼籲,納稅義務人若發現短報或漏報所得時,盡快將申報書、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附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或更正申報,以免日後被查獲,除了補稅,還要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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