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籃球國手被撞成重傷 陸軍司令部國賠2214萬

前籃球國手被撞成重傷 陸軍司令部國賠2214萬

曾打過北京亞運的前籃球國手王耘寰,在離開體育界後,改行到科技公司當總經理,三年前他在屏東鄉間騎腳踏車,遭軍車撞成重傷,聲請國賠。高院審理後,認定陸軍司令部有疏失,判決須賠償2214萬元。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王耘寰於民國101年10月,在屏東縣車城鄉台26線騎腳踏車時,被載士兵回營的軍車從後方追撞、受傷,導致個性改變、執行及認知、判斷能力變差,經台大鑑定勞動能力減損近七成,無法再擔任高階經理人職務,被迫於去年退休,王耘寰向陸軍司令部請求國賠共3227多萬元。

高院審理時,陸軍司令部主張,當時肇事的駕駛是中尉輔導長,開車接送士兵回營並非他的職務內容,認為意外並非公務員行使權利造成的行為。高院認為,肇事的輔導長案發時是依據連長指示前往醫院接回看病的士兵,確實是在執行職務,判決陸軍司令部應賠償王耘寰2214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