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夫觀點】司改夢碎:看到北檢這樣對馬英九,你會不會害怕?

前總統馬英九13日至台北地檢署控告台北地檢署涉嫌洩密。(照片來源:馬英九辦公室提供)
前總統馬英九13日至台北地檢署控告台北地檢署涉嫌洩密。(照片來源:馬英九辦公室提供)

想想看,你、我一樣的普通老百姓,看到台北地檢署最近怎麼對前總統馬英九的,會不會感到害怕?對前總統都這樣幹,那麼,一般老百姓呢?

第一、被台北地檢署請去,案由為「民人告發侵占黨產案」,等到了偵訊庭之後,才發現檢察官猛問三中交易案,案由與調查標的完全不同。

無怪有藍營人士認為,北檢理應最瞭解案情,卻透過A案名義要調查已結案的B案,根本是要企圖入馬於罪。

第二、用他案把馬英九請來後,開始馬拉松式偵訊,上午九時開始,至深夜十一時三十分偵訊結束獲請回,應訊時間長達14.5小時,寫下卸任元首接受檢察官偵訊最長紀錄,引發外界咋舌。

因此有人質疑,北檢馬拉松式偵訊,難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8條禁止「疲勞訊問」規定?

第三、問完後,沒有羈押或交保,而是請回。但沒多久,幾個特定媒體就不斷選擇性爆出偵訊內容,先是有所謂「關鍵錄音帶」,到昨天某八卦週刊更直接寫出錄音帶內容,用一句話直指馬有開口指示回饋。

明明北檢尚未偵結起訴,週刊卻搞得一副「抓到了」,已經準備將馬關入大牢似的。

第四、更離譜的是,媒體揭露,周刊爆料的片段內容,檢方有提示給張哲琛和汪海清,但完整內容如何,不得而知,然而,同天應訊的馬英九,居然完全不知情,檢方也未將這段內容告知馬英九。

錄音內容有無斷章取義?是不是羅織入罪?檢方並未將所有任何有利或不利資訊告知馬英九,讓他有說明機會,這有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公平辦案原則呢?

儘管是卸任元首,馬英九也沒有比較大,面對這樣辦案的台北地檢署,他也沒有其他辦法,只好在前天一口氣跑了北檢、高檢、最高檢遞狀,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等人洩密,並聲請本案移轉管轄,寫下卸任元首紀錄。

北檢大概沒預料馬英九會來真的,當晚匆忙開記者會,聲明偵辦任何案件嚴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相關報導所載「檢方發現、檢方認為、檢方掌握、檢方質疑」等內容均與北檢無關,內容不實也未向北檢查證,媒體應自負文責。

好笑的是,北檢撇清,爆料的週刊還買帳刊登新聞稿,並強調北檢駁斥的是其他媒體,其唾面自乾功力,讓人嘆為觀止。

媒體自甘墮落、唾面自乾,那也罷了。北檢在此案惹人非議的作風,就連部份民進黨立委都頗保留。

一向形象清新的高雄立委趙天麟就說,不知道是誰放出這些話,有本事就趕快公布到底是什麼狀況,大家法院見,而不是一天一週刊、一天一雜誌,公布莫名其妙的東西,這樣對事實的釐清完全沒幫助。

簡單一句,如果馬英九的洩密案官司可以搞得轟轟烈烈,何以這個更嚴重,疑似檢方系統放話給媒體(許多細節只可能承辦檢察官知情),違反偵查不公開的違法行為,北檢可以如此輕描淡寫?

已經有媒體評論點出,北檢辦馬英九積極、雄檢辦慶富案消極的奇特現象。民眾難道不會懷疑,因為牽涉到明年檢察總長人事案,所以才有這種「揣摩上意,政治騷擾」的怪行怪狀。

然而,檢察官多屬受嚴格法律訓練的有識之士,會同意這種自甘墮落的行為嗎?尤其基層年輕的檢察官,會看得起此等努力扮演打手,或者外界譏諷「東廠」角色的總長嗎?

難怪馬英九會「忍無可忍」,真的,仔細想想看,如果連卸任元首都會碰到這樣的狀況,今天換成是你或我,一般老百姓碰上,豈不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一般民眾看了,無論政治立場,豈能不對檢察官恐懼萬分?蔡總統一面在推動司改,北檢加媒體同時卻全力破壞司法形象,這不是在打臉那已經焦頭爛額的總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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