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成允摔倒不治案 晶華總座、建築師李祖原等4人緩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晶華酒店摔倒不治案,認定晶華總經理楊雋翰、建築師李祖原、王重平、袁嘯虎等4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今天處分楊等4人緩起訴。

台灣水泥公司董事長辜成允在晶華酒店下樓梯時不慎摔倒傷重不治。(資料照)
台灣水泥公司董事長辜成允在晶華酒店下樓梯時不慎摔倒傷重不治。(資料照)

北檢考量,辜成允家屬未提告,表示楊雋翰等人若捐款給扶持孤苦無依人士的公益團體,應是辜成允所欣見,而楊雋翰等人對此意外深表遺憾,願共捐款新台幣310萬元,以告慰辜成允在天之靈,因此給予緩起訴。

辜成允1月21日晚間,於台北晶華酒店參加喜宴,離開時不慎從3樓樓梯摔落2樓半平台,因頭部撞擊平台昏迷,送醫後因顱內出血、頭顱骨損傷骨折、疑瀰漫性軸突損傷、中樞神經衰竭不治,享壽63歲。

北檢新聞稿指出,李祖原、王重平民國75年間進行晶華酒店建照第二次變更設計,袁嘯虎擔任具名設計人。李等3人增加設計3樓宴會廳至2樓中央大廳的室內樓梯,並設計為兩段式樓梯,中間有一樓梯平台。

北檢認為,事發樓梯寬度達4公尺寬,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樓梯寬度在3公尺以上者,應於中間加裝扶手。

檢方認為,李祖原等人疏於注意未加裝中間扶手,楊雋翰自105年3月起擔任晶華總經理後,也未注意相關法規加裝扶手,導致辜成允下樓時無中間扶手可供抓握而跌倒不治,4人有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