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車輛 須加裝酒精鎖

新法即將上路提醒您!今年三月一號開始,酒駕累犯除要重新考照之外,重新考照後一年內,必須自費在車輛上加裝酒精鎖,交通部表示,酒駕累犯重新考照後,一年內必須在車輛裡面加裝酒精鎖,上路之前必須未檢出才能發動,初步估計有二千人受到影響,這筆費用必須由酒駕累犯自付。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酒駕修正案,首次強制酒駕者在重新考照後,還需在其車上加裝汽車酒精鎖(酒精氣敏點火自鎖裝置)後才能再上路;據了解為解決酒駕,在五年內二度酒駕累犯或酒駕肇事致重傷死亡者,除吊銷駕照後,除必須重新考領駕照,還要強制自費加裝酒精鎖,也未避免酒駕再犯,酒精鎖的啟動程序也相當繁複,即使通過酒測啟動後,仍須一再試驗。

根據道交條例規範,酒駕者考領汽車駕照者後,若為累犯或首次酒駕及拒測者,及致人受傷死亡者,會被處以吊銷駕照為三~五年,最多為五年,吊銷期滿後,若要重新考取駕照,需做酒癮治療後,才可以重新考駕照,駕駛車輛需強制配備酒精鎖,若開無酒精鎖車,則會裁罰行為人罰鍰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

而酒精鎖啟動在發動開車前必須先吹氣酒測,一旦檢出酒精濃度,車輛將鎖定無法發動,另外酒測後五分鐘內也將二度重新試驗,行駛中大約四十五分~六十分也會重新試驗,以國外為例,讓駕駛人在開車前要先吐氣檢測,如果酒測超過標準,則車輛無法發動。

交通部路政司則強調,針對外界有對酒精鎖是否為他人代吹疑慮,但以國外資料而言,有越來越多酒精鎖可以透過時間技術演進技術更新,例如:駕駛酒精鎖車子除了需在發動前使用外,行車中間也需吹氣否則無法發動車子,至於酒精鎖的規格,及防偽、標籤識別則會由國內車測中心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