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榮雲林廠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計裁罰新台幣810萬元

日 期:2019年05月16日

公司名稱:台榮 (1220)

主 旨:台榮雲林廠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計裁罰新台幣810萬元

發言人:陳玉能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16

2.發生緣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

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公司雲林廠現場稽查

,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7條第1項及

第14條第1項規定,計裁罰新台幣810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講習4小時。

並將檢討改善現行廢水排放程序作業流程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8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改善廢水處理排放流程作業,並增設

廢水處理系統設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