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緝毒到查稅,看見公務機關「績效獎金」的副作用

文:米雪

從美國流行最廣的企業舞弊理論GONE來看:G為Greed,指貪婪;O為Opportunity,指機會;N為Need,指需要;E為Exposure,指暴露。上述4個因數實質上說明舞弊產生的4個條件,即舞弊者有貪婪之心且渴望錢財與自尊時,只要有機會,並認為事後不會被發現,他就一定會進行舞弊。這個理論反映在司法警察查緝毒品上,說明績效獎金制度為何讓台灣成為毒品走私天堂。

台灣吸毒人口再犯率長期居高不下,至今仍未有效改善,民眾對政府防制毒品成效不滿意度高達6成,毒品案層出不窮的原因,和績效獎金有相當程度關連性。績效獎金原意為透過加強查緝以減少犯罪數量,但是,台灣高檢署分析發現,近年外籍人士涉製造、販賣、運輸毒品人數,從2012年41人增加到2018年189人,成長逾四倍,今年(2019)1至5月已有82人, 8月22日報載高檢署將與菲、越、泰、澳共建「亞太緝毒網」,讓檢察官走向國際談緝毒合作,拿回緝毒主導權。

以前部分司法警察辦理毒品案,採取「破一半、養一半」的弊端,與他國警察形成默契,求再破案、再領獎。劣質司法警察為了績效獎金徇私舞弊,造成台灣走私管道暢通。

為了「績效獎金」,毒品犯不減反增

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台灣未成年人用藥年齡平均為12.5歲,12~17歲未成年族群23%第一次接觸毒品就是在學校。內政部統計2006年少年毒品嫌疑犯每10萬人有31.08人,至2016年每10萬人有117.48人,成長近「4倍」,這是多麼驚人的數據!

相較於檢察官緝毒獎金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取消,沒有績效數字的壓力、沒有獎金的蠱惑,心態上能夠秉公處理,所以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由檢察官擔任緝毒偵查主體,力量更大。

負責緝毒業務的檢察官王捷拓就指出,台灣沒有製造安非他命的原料,原料都來自境外,有人認為台灣是毒品「輸出國」,但更有可能是毒品「被害國」。從數據顯示,單是2018年,就有1022名學生因為染毒接受輔導,嚴重影響下一代身心健康,各級學校每逢九月開學後要面臨防毒大作戰,推廣校園反毒宣導,某方面也是肇因於「破一半,養一半」之弊端,端看有問題的制度改變厚,高檢署是否能終於積極展現緝毒成效。

稅務獎勵金的制度,形同集體分贓民脂民膏

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曾表示,我國稅務爭訟比例高於各國,因為處罰氾濫,人民心有不甘,根源也是在於檢舉獎金。

回溯至國民政府來台初期,有多年稅務工作資歷的經濟部顧問王炳龍描述:「稅務人員多為隨政府撤退來台的十萬青年,大多是死要錢,事情做不多,卻沉溺吃喝玩樂的退職軍人,後來嚴家淦改革稅務風氣後,喝花酒的情況才逐漸減少。」他回憶當時身負養家與就讀大學夜間部的艱困處境,無法負荷應酬文化,「對於稅務人員來說,熱門工作就是查帳,而坐冷板凳的他,也只能待在辦公室做二等稅務人員做的內勤工作。」

公務員薪俸不足以養廉的風氣,長年養成撈錢陋習,在獎金誘因下,人人搶做外勤,請關係人或企業主「喝咖啡」變成主力,要對方多少配合繳一點,稅金全憑國稅局說了算。

根據1954年4月頒布、 2004年4月修正之《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不超過20%獎金。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第四條:「前條之舉發人獎金每案最高額度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檢舉人貪圖獎金,或是稅務人員與檢舉人共同圖謀檢舉獎金,使出各種追稅手段造成稅務冤案一再發生,致使行政法院每年處理稅務爭訟為最大宗。

例如台灣洋菇大王林天財,曾經獲得世界華人生物科技獎終身成就獎,當年聽友人建議將財產分散以免遭人覬覦,遂將存款存放於數名子女帳戶,所有生意往來資金都從這些帳戶調度,不料國稅局強行認定這是贈與子女的金錢,補稅加上罰金共計12 億元,於是畢生辛苦打拚全部付諸流水,被查封強制執行,還揹上欠稅大戶汙名,令年歲已高的林老先生悲傷無以言喻。

納稅人個個被當成待宰的肥鵝引發眾多民怨,背後的一大問題就是檢舉獎金制度,雖然在2004年被立法院提案廢除,嗣後社會大眾渾然不察財政部,還是滿腦子想著從人民身上拔鵝毛的方法。

不論如何改朝換代,稅官仍都垂涎績效獎金而忽略賦稅人權

2008年馬總統上任,李述德擔任財政部長,悄悄將績效獎金復活,為有效獎勵對稅務工作有功之機關及人員,激勵其士氣,提高稅務行政效率,財政部於2018年7月訂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由於沒有法源依據,遂由財政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年度預算中支應。

獎勵金發放對象包括:

財政部所屬賦稅署、財政資訊中心、各地區國稅局及本部其他辦理有關稅務工作之單位

各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屬稅捐稽徵機關。

但請想想看,辦理稅捐相關工作本屬財稅機關人員之職務,難道沒有獎勵金就辦不了事嗎?

2012年張盛和擔任財政部長,在前立委羅淑蕾質詢時公開承認:「在查稅獎金取消之前,每個國稅局局長都可領到100萬元。」查稅氾濫程度,嚴重到立委都為人民抱屈。2016年蔡總統主政,還是找上財經幫的許虞哲擔任財政部長,但是他的偏差心態實令人民心寒:「如果課稅要講人權的話,我們就課不到稅了。」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陳志龍也看不下去重砲抨擊這是嚴重的醬缸文化,呼籲政府要重視賦稅人權。

網紅YouTuber小玉2017年公布只花9個月就賺進340萬元,引起國稅局注意,修訂網紅報稅相關條例,鎖定網紅族查稅,不僅將YouTube影片收入改為國內所得,並追查公司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讓許多直播主大喊崩潰。另一位網紅米娜也因此大嘆「超過一定金額就要被抽(稅),要剝兩層皮,國外已經抽一次、台灣還要抽...…其實並不是所有創作者都有那麼高的收益。」

人民被國稅局當成提款機的情況,早已人盡皆知,2018年3月雲林縣斗六市新興宮旁知名「雞排伯」,疑似生意好遭人檢舉,導致國稅局上門關切,不料引發雞排伯上吊自殺,留下8旬老母及讀高二的兒子。輿論紛紛質疑國稅局輔導報稅,是好心輔導還是霸凌施壓,恐怕只有稅務員舉頭三尺知道真相,然而造成一條寶貴性命逝去,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獎金分贓制度下的租稅受災戶,其實都是弱勢族群

經濟學家于宗先剖析:「大企業在獎勵投資政策下,又可享受到免稅優惠,有些業者在數年之間,便成為巨富。如果是小生意人,向銀行借貸很難,只有向地下銀行用高利求貸,既無免稅的優待,而且也不能逃稅,要想平地一聲雷就能奮起,真是難上加難。」

從貧富的觀點,納稅人口分為三組,占總人口數5%~10%的高所得者,按理該繳最多的稅,但是富人有會計師、律師的協助,利用避稅、逃稅方式,反而繳納不多。10%~15%低所得者,不必繳稅,有些還需要接受政府救助。繳納最多的是中所得者,占總人口75%~85%,至今租稅負擔最重的中所得組,正在向低所得組傾斜,只有極少數的人向高所得階層移動。

台灣近年來M型化社會嚴重程度的討論不勝枚舉,據財政部統計,2017年綜所稅申報中,所得最低5%的平均收入,只有4.2萬元,根最高5%的平均所得相比,差了113.4倍。可見稅制不公,根本無法發揮所得重分配的功能,反而成為貧富差距擴大的罪魁禍首之一。

台灣就業市場大多為中所得者,這群中小企業雇主與受薪者也是納稅最多的人,但是人民普遍不懂稅法,財稅機關動輒拿解釋函令來逼稅,造成人民的漏稅罰鍰也高居世界第一,跳樓自殺者大有人在,稅官只重追稅績效,漠視賦稅人權,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侈言:「沒獎金不足以養廉。」似乎各個頂著清廉的官帽來當財政部打手。

造成的結果就是行政救濟失靈、進行訴願之前要先繳一半稅額、法院未判決就強制執行查封財產限制出境、罰款動輒3倍5倍,連行政法院也流於長期偏袒稅務機關的事實結果,未明察證據就依照國稅局認定的見解,判人民敗訴,甚至罰金比國稅局原本開出的還高出甚多,對百姓生存權、財產權嚴重侵害,最終就是稅災氾濫,民不聊生。

對此,台灣時報董事長王明仁也相當感慨:「租稅災戶都是弱勢族群,在臺灣現實政治環境下,這些弱勢租稅災戶,毫無縛雞之力。而租稅特權可以公然逃漏稅,是既得利益者,怎會督促有關單位去作賦稅改革?在這不公平、不合理的租稅制度下,使奄奄一息的中小企業每年仍須負擔鉅額稅負,財富分配不均惡化。」中央政府累積負債目前仍達5兆多,蔡政府一再發布減稅措施,稅收缺口又要誰來負擔,是否又要從中產階級口袋再釣出更多的錢?人民且看未來國家領導人的智慧。

民主法治是台灣最珍貴的公共資產,期盼全體國民能夠從「稅」中覺醒,體認依法課稅、合法繳稅的重要性,2020總統大選,投票人能夠選賢與能,選出真正為蒼生百姓解決痛苦的政府領導人,選出認真為人民監督的立法委員,終止行政機關績效獎金分贓文化,建立台灣可長可久的發展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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