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口罩禁令全面解除 醫療院所、老人福利機構不再強制

疾管署今(8)日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經專家會議決議,自5月19日廢止「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之強制佩戴口罩禁令,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疾管署並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提出新的佩戴口罩建議,包括若民眾疑似或確認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皆應佩戴口罩,並落實禮節,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確保手部衛生。

曾與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且免疫力低下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也應佩戴口罩、落實咳嗽禮節與手部衛生。

醫療照護機構的工作人員則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

醫療照護機構方面,則應確保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並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管理規範。

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呼籲民眾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