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只繳1萬元罰鍰就沒事?蔣萬安允諾「加重罰則」:2週內啟動修法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蔣萬安赴台北市議會備詢。
蔣萬安赴台北市議會備詢。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社會撻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0)日指出,未成年受害者承受的傷害,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永久傷疤,但北市府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之圖畫語音等行為,居然還給予裁量空間,施與最輕罰的罰鍰;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也當場允諾,要求社會局兩週內召開會議,即刻進行修法,並加重罰則。

許淑華10日在議會質詢時提到,根據台北市警察局資料指出,111年至113年查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被害兒少人數就高達298人,111年117人、112年166人次有逐年上升的現象,顯示兒少犯罪案件是需要加強防堵對象,在中央不斷修法加強防堵的前提下,末端的執行卻出現督導怠惰的現象。

許淑華表示,按照現行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與未成年對價性交猥褻、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影像、違反兒少意願拍攝、製造、意圖營利、散佈兒少性影像等除了本刑外,經判決有罪或緩起訴處分確定者,直轄市主管機關應對其實施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社會矚目的黃子佼案件接下來就會進到北市府的執行端。

許淑華進一步指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自法院或檢察機關通知需要施以輔導教育的案件數自111年起就有24件、112年22件、113年1-3月4件,後續依照條例規定,北市社會局就要接續執行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輔導教育,且需要按次紀錄,不過這些社會矚目的兒少案件,社會局卻沒系統性的整合輔導紀錄,依據條例,台北市政府自行制定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統一裁罰基準中,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之圖畫語音等行為,居然還給與裁量空間,施與最輕罰的罰鍰,不論犯罪者會受到何種刑罰,但行政罰就是市政府維護兒少權益的態度跟手段,身為三寶爸的蔣萬安市長,更應該以最嚴格的判斷標準來裁罰,市政府不該輕輕放下。

許淑華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評估並提高對於持有兒少性影像的裁罰標準,明確表達捍衛兒少權益的立場,社會局應該更有系統性的整建追蹤這些犯罪者的輔導教育,並實施更有效的「通報系統」,讓教育、警政、社政單位能夠共同守護兒少安全。

蔣萬安則允諾,即刻啟動相關修法,不單只是從件數上,因為對整個社會危害程度很大,會加重罰則,並要求社會局兩週內召開會議,即刻進行修法作業,他強調,北市府一定會負起責任,把社會安全網漏洞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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