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 民眾保留蘋果日報舊報紙恐涉及違法

香港第23條立法涵蓋一系列新的罪名,包括叛國罪、間諜罪、外部勢力干涉罪、非法處理國家機密罪,最嚴重的叛國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圖片來源/pixabay)

根據美國《CNN》報導,香港立法會周二(3月19日)晚間,88位議員全票一致通過《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立法)。

這條消息隨即引起前總督彭定康等近80跨國政界人士聯署譴責第23條立法,倫敦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提供的資訊,英國方面,參與聯署的包括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前國家安全顧問芮基茲,前外交大臣聶偉敬。另外。根據彭博報導,包括美國、英國、歐盟等也提出警告,稱此舉恐壓制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80位議員和政界名人聯署譴責

此外,德國、法國、捷克、立陶宛、波蘭、斯洛伐克、瑞典、丹麥、葡萄牙、西班牙、羅馬尼亞、比利時、韓國、馬來西亞、加拿大也有議員和前官員加入聯署。

同時,批評人士警告,這些政府權力將使香港金融中心的國家安全法與中國大陸使用的國家安全法更加緊密結合起來,並加深加大對異議人士的持續鎮壓。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者黎恩灝表示,更嚴格的立法必然導致香港當局下手進一步加強對香港信息的管控。

黎恩灝預計整個香港社會的「寒蟬效應」將加深。他認為「商界將特別受到新的『竊取國家機密罪』和『間諜罪』的影響。」

商界將特別受到洩密罪影響

新立法將「非法取得」、「持有」和「洩漏國家秘密」以及「間諜罪」定為非法,情節最嚴重的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20年徒刑。

這份冗長的國家安全法案初稿長達212頁,應香港特首李家超的要求,異常倉促在沒有反對派的香港立法會獲得通過,全部辯論時間僅花了1天。

香港回歸27年後,立法會正式三讀通過23條立法,明列涉國安罪定義罰則,23條立法即將於周六(3月23日)生效,引入39項新的國家安全罪行,包括民眾保留蘋果日報舊報紙恐違法、提高減刑門檻、延長羈留限見律師保釋受限、涉境外勢力就加刑、叛國罪判終身監禁、用電腦危害國安監禁20年。

香港在2019年發生大規模的民主示威活動,抗議反送中條例後,北京於2020年直接對香港實施強大的國安法,現在又增加更嚴苛的第23條立法。

社會和經濟事務被視為國家機密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Ho-Fung Hung)表示,「社會和經濟事務被視為國家機密時,這意味著23條立法可以包括任何事情」。

他指出:「由於新立法的條款嚴厲又不明確,即使沒有涉入政治的商人也可能陷入麻煩,辦公室被突襲搜查、本人被拘留、逮捕或被禁止出境的風險,就像在中國許多企業家一樣,這肯定會增加香港外商的疑慮、焦慮和不確定性。」

其實,此前港版國安法已經改變香港,當局已經監禁黎智英等數十名異議份子,迫使民間團體和一些媒體解散,將曾經自由的香港轉變為愛國優先的城市。

新版的國安法被稱為第23條立法,涵蓋一系列新的罪名,包括叛國罪、間諜罪、外部勢力干涉罪、非法處理國家機密罪,最嚴重的叛國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叛國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形容「這是香港的歷史性時刻」。「我們完成歷史使命,沒有辜負國家的信任,沒有讓中央政府失望。」他指的是北京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層。

親北京議員、李家超的高級顧問葉劉淑儀否認立法23條火速通過是「屈服於中國的壓力」,她告訴《CNN》:「我們有法律、憲法和道德上的責任制定法律來維護國家安全。」

然而,批評者反駁,中共所認定的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範圍更廣泛全面,在其他地方不會被定罪的一些政治評論、異議、商業活動,卻會被中共定罪。

香港倡導組織「自由香港委員會基金會」(CFHK)發表聲明說,港府尋求制定的涵蓋廣泛法律,凸顯中共無視民意,並將對香港的自由和自治產生深遠影響。

8個倡導組織表達異議,被貼「反華」標籤

CFHK指出:「第23條比2020年實施的《國家安全法》更徹底將異議定為刑事犯罪。根據第23條模糊不清的內容定義,凡是表達異見的香港居民都可能面臨數年的監禁,甚至終身監禁。」

港府僅花4周時間收集公眾意見,期間包括「香港民主委員會」、「自由香港委員會基金會」等8個倡導組織表達合理擔憂並提出反對意見,卻被港府貼上「反華」標籤。

新立法即將上路,但諷刺的是,香港政府今年開展高調的行銷活動,試圖重振香港的商業信譽,此前政治鎮壓加上3年嚴格防疫封鎖引發本地和國際人才的外流。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民進黨青年黨務改革下一步 選舉補助款挹注「美德青年育才計畫」
柯文哲要去long stay...雲林麥寮鄉長補選四腳督 民眾黨選戰主軸曝光
持續熱絡...2022年以來首見 連續4個月預售單月揭露破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