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理人員申請移民定居遇困境 監院促行政院正視

監察委員去年接獲多起香港護理人員「專業移民」遭延遲的陳訴案件,監察院近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行政院正視香港護理人員申請專業移民定居所遭遇各項困境。(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去年接獲多起香港護理人員「專業移民」遭延遲的陳訴案件,監察院近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行政院正視香港護理人員申請專業移民定居所遭遇各項困境。(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去年接獲多起香港護理人員「專業移民」遭延遲的陳訴案件,監察院近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行政院正視香港護理人員申請專業移民定居所遭遇各項困境,要求陸委會深切檢討相關措施的缺失,另責成內政部督導移民署依最新審查基準,加速處理審查作業。

監委紀惠容繼調查發現,因港台薪資差距等因素,早期港澳專業移民極少,但2019年發生「反送中」運動、2020年通過「港版國安法」後,香港「專業移民」申請台灣居留人數暴增。

依據移民署統計香港「專業移民」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核准居留人數:12人、49人、308人;2020年至2021年核准居留人數暴增至1232人、1163人,直至2022年始降為537人,2023年更減為97人。

監委指出,早期港澳居民以專業移民申請居留程序相對簡便,平日所需時程僅需37日,但2020年陸委會增修「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後,審查時間拖長,核准定居日期亦難以確定港澳專業移民申請者遂質疑主管機關,要求專業移民應考取國家證照或從事專業工作,違反法律明確性、法律保留及不溯及既往原則,訴求專業移民應與護理師考試及格或從事專業工作脫鉤處理。

陸委會去年召開會議,囑請移民署除現有審查基準外,協助研訂「港澳居民申請定居保留觀察案件處理原則」,再納入「為國家政策及產業所需人才」、「有一定財力證明」、「擔任志工一定期間者」等,將納入綜合判斷的參據,交由移民署據以執行。

監委認為,關於港澳專業移民「保留觀察」的定居申請案件,審查基準已有明顯放寬,陸委會也呼籲保留期限將屆,並已補正文件之申請人可即時送件,移民署會加速審查,但監察院去年接獲多起陳情後,發現移民署均毫無所悉,顯示主管機關宣導成效有待提升。

監委呼籲,行政院應督責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積極強化對第一線人員的宣導與訓練,使其完整知悉歷來港澳專業移民政策遞演的內涵,向港澳申辦專業移民人士正確傳達政策資訊,行政院也宜轉飭內政部列管移民署後續依最新審查基準受理相關案件的辦理成效。

另外,監委也指出,陸委會在對港護多場次宣達香港護理人員在取得我國護理師證照前可擔任「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之醫院「照護輔佐人員」或「照顧服務員」,作為從事相關照護工作之就業選擇,但卻未與衛福部確認,上開員非屬我國醫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傳遞不正確訊息,誤導視聽,行政院應督飭陸委會深切檢討改進。

監委強調,陸委會去年已針對香港專業移民保留觀察案件放寬審查基準,而非以「考取專業證照」或「從事與專業相關或其他未與專業相關之白領工作」為審查通過之必要條件,行政院應研議召集陸委會、移民署等主管機關,就審查無國安疑慮且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護理專業移民,得否以個案會商方式給予「個人式工作許可」,使其在台自由選擇個人專業以外的適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