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網紅餐廳」 必比登名店、十大必訪餐廳挨罰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公布「112年度媒體網紅推薦熱門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執行結果,中央聯合地方衛生局在去年9到11月共稽查206家餐飲業者,當中包含必比登推薦的「貳哥食堂」「廖記米糕」,以及「1771 Studio」「五餅二魚」與「拉麵蘭丸」等名店,都因查核或抽驗不合格挨罰。

食藥署說明,本次稽查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示及產品責任保險等項目,查出「梓山有限公司(東京醬油拉麵蘭丸)」因風扇不潔,限期改善後複查仍不合格,裁處6萬元。

曾被日媒評選台灣年度十大必訪餐廳的「Meat Up」(康品企業社)與花蓮「遺忘的故鄉月廬食堂」,分別因使用重組肉未標示、肉品產地標示不實,被開罰3萬元和4萬元。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補充,「遺忘的故鄉月廬食堂」還因使用的韭菜花農藥超標,向供應商「蔡〇樹」開罰3萬元。

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的3家業者,分別為「小聚哉麻醬館(小聚哉商行)」「二分之一泰式小館」「紫壁栽手作食與茶(紫壁栽茶行)」,皆開罰3萬元。

查獲食材逾期的業者有「1771 Studio(一七七一藝文空間)」「貳哥食堂」「五餅二魚(立川魚場股份有限公司)」,都因違反食安法裁處6萬元,其中「1771 Studio」「貳哥食堂」各有4項食材逾有效日期。

還有5家業者因蔬果殘留農藥、成品檢出腸桿菌科、醬料檢出防腐劑不符規定,由轄管衛生局依法開罰或移請農政單位卓處。當中「廖記米糕」因辣椒醬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標違規,挨罰3萬元。

食藥署呼籲,餐飲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食材先進先出及效期管理等措施;另提醒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衛生機關將持續加強餐飲業者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