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調理速食麵乾製品 知名品牌標示違規遭開罰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19)日公布「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其中有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知名品牌「老媽拌麵」、「來拌麵」等都違規,遭開罰新臺幣3萬元罰鍰。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者原料來源、製程管控、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並抽驗相關產品及原料,以確保產品品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食藥署說,這次專案總計查核56家業者,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正完成;抽驗154件麵體、乾燥蔬菜包、調味粉包及其相關原料等檢驗環氧乙烷及磷化氫殘留,皆符合規定。

查核10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或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依據食品標示規定,以餅乾為例,如成分有麵粉、青蔥、藜麥粉,當麵粉占比最多,就要寫第1個,依此類推。

食藥署進一步說,這次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合格名單,包含高雄市鳥松區漢來美食公司的「來拌麵椒麻醬香(五辛素)」,這項產品同樣是標示成分,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是半年首次違規,將列入加強稽查對象,高雄市衛生局依法裁處3萬元罰鍰。

另外,查獲1家業者存放2件逾期半成品,為華山興企業公司德崙廠的「當歸粉包」有效日期為111年12月1日,及「麻油包」有效日期111年11月29日,臺南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裁處6萬元罰鍰。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公布稽查結果。(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公布「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其中有知名品牌違規遭開罰。(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