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揆:完善預算編列機制 確保足夠財源緊急應變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提出預算法修法,要刪除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規定,被外界質疑恐影響救災。行政院長陳建仁今(8)日對此表示,完全尊重立法院對於預算的審查、審議,還有監督的工作,但強調現有的預算制度,特別是特別預算,第一時間可確保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陳揆表示,4月3號不幸發生了花蓮地震,這是從921地震以來最大規模的一個地震,對於地震所造成的傷亡和財損,我們都感到相當難過,中央、地方也在第一時間與民間一起來合作,做好震災的搶救,以及復建的工作,表現得到國際上的肯定。

陳揆表示,對於震災發生以後的處理,必須要相當謹慎,臺灣地處在地震頻繁的地區,除了做好事先防範準備之外,也需要在震災發生時,提供足夠救助的協助,像是基隆河整治計畫、易淹水地區的整治計畫,還有莫拉克颱風因應,以及COVID-19緊急採購疫苗,這些都需在極短的時間內,有足夠財源來做相關工作。

陳揆表示,預算編列相當地關鍵,有這樣好的預算編列機制,才能因應各項緊急應變所需要的作為。政府完全尊重立法院對於預算的審查、審議,以及監督工作,但他也強調,現有預算制度,特別是特別預算,實際上能在第一時間點上,確保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使大家更加平安。

針對立委提修正預算法,行政院長陳建仁今日說明,現有的預算制度,特別是特別預算,第一時間可確保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圖由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