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兩招監管 降溫ETF

金管會決定兵分二路,強化台股ETF監管。 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決定兵分二路,強化台股ETF監管。 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股ETF以近77%的年成長速度膨脹,金管會決定兵分二路強化監管。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30日宣布兩大措施,一是台股ETF及所追蹤的指數,要強化評估成份股集中度及流動性,避免建倉及大額申贖時影響股價及流動性;二針對投信與網紅合作廣告行銷祭三大規範,6月底自律規範出爐、9月底前不合規部分要完成補正。

ETF從去年夯到現在,3月底規模已達4兆7,381億元,占投信基金規模61.08%,年增率達76.5%,其中,台股ETF更多達50檔、規模達1兆8,715億元,占投信基金24.13%,多檔台股ETF動輒數百億、上千億元,已具影響台股波動的程度。

黃厚銘指出,將要求投信對ETF及ETF所追蹤的指數,要強化評估成分股的集中度及流動性,投信要以其專業判斷,所挑的成份股、追蹤的指數在進場建倉、申贖時是否會影響股價,上市前就要先檢視是否發生流動性、或過度集中問題。

ETF指數第一關即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檢視,若有疑慮,且投信無法妥適控管,極可能不能追蹤該指數,未來若當紅的指數或多檔基金成份股過度集中,若同向買賣可能影響市場時,有可能新基金就不會過關,無法複製先前走紅的基金,但就可降低基金或成份股的重複率。

其次是交易所及櫃買將建立資料庫,定期檢視ETF持股狀況,防止不當影響個股及市場。

二為了防範投資人誤信所謂意見領袖,盲目投資,對投信與網紅合作的廣告行為,金管會亦規定,一是投信與網紅合作要有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的內控機制;二是投信要與網紅簽約,明訂權利義務;三是投信要定期檢視合作網紅的廣告行為,符合自律規範,且投信投顧公會要每季抽查。

黃厚銘說明,若投信違反自律規範,公會可罰錢、糾正,金管會也可對投信作行政處份,如糾正、警告、停業、廢照、或罰鍰60萬元至300萬以下。

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劉宗聖表示,希望投信能從形象等各方面,強化篩選合作的網紅,公會也計畫推出教育訓練,讓網紅可更了解投資人保護等觀念,若網紅願意取得投信投顧人員從業資格更好。

目前未規定網紅必須有高業、分析師等證照,網紅不當行銷將三個月限期改善,希望投信先自律,若未改善且影響產業發展,才可能有證照要求或罰則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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