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喊快篩試劑逾期半年仍可用 食藥署解答

衛福部免費發放「即期快篩試劑」引發爭議。
衛福部免費發放「即期快篩試劑」引發爭議。

衛福部近日免費發放新冠快篩試劑,但因部分即期品效期太短,甚至5月底就到期,被批評是在「清庫存」;有醫師認為快篩過期半年仍可使用,引發爭論。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8)日表示,尊重專家意見,但也呼籲民眾在有效期限內使用,過期就依一般廢棄物處理。

疾管署日前宣布,為有效運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揮庫存防疫物資最大效益,並保護脆弱族群早期檢測及時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委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月6日起,在全台4500家健保特約藥局免費提供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有需求的民眾可自由領取。

不過,這項政策引發反彈。藥師沈采穎直言快篩試劑效期太近,以她執業的藥局為例,效期最短的5月29日就到期,建議民眾拿到快篩還是要先看效期,效期過了,儘量不要使用。

食藥署說明,「即期快篩」就是指還沒過期的快篩,只要是食藥署核發,有效期間內的快篩都可正常使用,如果快篩已過期,因無從得知效期過後的相關數據,就以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