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岱賢專欄】欲改善兩岸關係 先廢「反滲透法」

文/鄧岱賢

在眾多台商與里長呼籲之下,修改「反滲透法」呼聲高漲,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與幾位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也提出修改意見。如果新任的民主進步黨籍總統賴清德在5月20日上任真心想要改善兩岸關係,「反滲透法」不是只有修改,更應要廢止。

首先,就「反滲透法」對中國大陸的定位而言,明顯不同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根據第一條內容:「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反滲透法」將大陸定位為「境外敵對勢力」,是將兩岸關係到退到33年前。

眾所周知,1991年臺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經不再視大陸為叛亂團體,代之而起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定位。在「增修條文」前言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而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綜合臺灣現行相關法律,主張「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未來是要追求國家統一的;現階段分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而「大陸地區」是「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反滲透法」將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違反了「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精神!

其次,就臺灣主流民意而言,現在絕大多數臺灣人民希望兩岸和平穩定,不要戰爭,就連賴清德在當選之夜所說:在對等尊嚴前提下,會採取用「交流取代圍堵,對話取代對抗」,自信地和中國展開交流合作,增進兩岸人民的福祉,達到和平共榮的目標」,而「反滲透法」將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臺灣怎麼可能與「境外敵對勢力」達到「和平共榮的目標」!

第三,就「反滲透法」的立法內容而言,實在太過攏統,執法人員的裁量權過大,導致人民心生恐懼。如第一條「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過去就有媒體報導:「民進黨指控,台企聯是大陸統戰機構,並介入台灣選舉」,這種立法條文不具體、不明確,讓政黨人士與執法機構可以擴大解釋,抹紅台企聯及其他民間團體,非常不應該。

再者,就個人權益保障而言,根據「反滲透法」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如何定義「指示」?在大陸參加活動聽了台上演講人員的致詞算不算接到「指示」?同桌吃飯聽了大陸官員的講話算不算受到「指示」?這麼攏統的法律用語,有侵害個人合法權益之虞!

在2024年1月選舉前,臺灣許多里長赴大陸參訪,在參加活動或與餐敘時,聽了大陸官員的講話,回臺後就被執法機關認定是受到「指示」而被約談,甚至有人因此被收押禁見,實在沒有道理,也戕害人民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站在維護兩岸和平的立場來看,「反滲透法」將大陸定位為「境外敵對勢力」,不但有違「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精神,更有可能戕害台海和平穩定;而站在保障人民權益立場而言,攏統的法律字眼,已經被無限上綱,侵害到台商團體與人民的合法權益。希望朝野能儘速達成共識,廢止「反滲透法」,回歸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法律來規範人民的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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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兩岸情勢觀察家、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中國國民黨大陸事務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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