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長鵬遭判4個月 成美史上最有錢囚犯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去年在美國承認洗錢罪後,於4月30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去年在美國承認洗錢罪後,於4月30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去年底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承認涉嫌洗錢後,於4月30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遠低於控方要求的36個月,也比量刑指引的1年至1年半來得要低。

綜合外媒報導,47歲的趙長鵬在去年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承認涉嫌洗錢指控及支付5000萬美元(約台幣15億4743萬元)罰款。同時幣安被開出43億美元巨額罰單,以及需要任命一名獨立監察員來監督幣安的合規情況。4月30日,趙長鵬身穿深色西裝、繫淺藍色領帶,在六位律師的陪同下,於西雅圖接受地區法官瓊斯(Richard Jones)的判決。

在判刑之前,趙長鵬宣讀了一封寫給法官的信件,為自己在幣安擔任執行長期間,未採取足夠的反洗錢措施道歉,並表示他沒有選擇留在阿聯酋的家中,而是前往西雅圖接受指控,是為了顯示出對此的責任心,「我離開家人來到美國,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責任是我的一個核心價值觀,我也在努力踐行。」阿聯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

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指出,趙長鵬將幣安的增長與盈利能力看得比遵守美國法律更重要,而且控方未能證明趙長鵬事前不知道非法活動,認為3年刑期並不合適,因此做出了判處趙長鵬監禁4個月的決定。而這遠低於控方要求的36個月,也比量刑指引的1年至1年半來得要低。

在加密貨幣具指標性人士中,趙長鵬是第二位入獄者。已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創辦人「薯條哥」佛瑞德(Sam Bankman-Fried, SBF)因電匯欺詐、串謀欺詐等罪,先前被判囚25年。

先前,檢察官發現幣安容許哈瑪斯、伊斯蘭國等恐怖組織在其平台進行與兒童性虐待、毒品,以及恐怖主義融資有關的交易,也未標記或通報含有洗錢風險的交易,而對幣安提出了控訴。

儘管趙長鵬的刑事案件被廣為關注,但並不影響他的個人財產。隨著2023年加密貨幣行業的復甦,他的財富激增了250億美元,如今趙長鵬擁有430億美元(約台幣1.4兆元)的個人資產,據彭博億萬富翁指數,他目前在全球富豪中排名第38位。入獄後,趙長鵬將成為美國監獄史上最有錢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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