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前看清楚 新北抽查旅遊商品標示不合格率17.81%

《圖說》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365件旅遊商品,其中65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7.81%。〈經發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365件旅遊商品,其中65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7.81%。〈經發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經發局今〈17〉日公布轄內商家辦理旅遊商品專案抽查,總計抽查365件,其中65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7.81%。已依「商品標示法」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旅遊商品種類相當多元且造型新穎,但多數民眾在購買時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觀及價格,鮮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經發局在此提醒,無論何種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皆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例如常見的密碼鎖、衣物整理袋等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眼罩、頸墊等商品應分別符合「服飾標示基準」及「織品標示基準」規定;行動電源、充電器等商品則應符合「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範。

《圖說》鑰匙鎖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度量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圖說》鑰匙鎖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度量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她指出,經分析主要不合格原因,密碼鎖、衣物整理袋等商品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度量、製造商」等資訊;眼罩、頸墊等用品以未標示「尺寸、洗燙處理、成份標示」為大宗;行動電源、充電器等商品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資訊」。

何怡明強調,此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服飾標示基準」、「織品標示基準」、「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

《圖說》行動電源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資訊。〈經發局提供〉
《圖說》行動電源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資訊。〈經發局提供〉

她再次呼籲,商品標示的完整性是對於消費者權利保障,建議民眾在購買商品時,應留意所使用的商品品質與使用安全,購買前應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