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有解 國土署:106年5月16日前建築都可變更編定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準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用地爭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30)日表示,原住民族土地、林業用地或廢礦區議題,都要保障民眾合法居住權益,解決不合時宜的使用地編定問題,因此採「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實施日」民國105年5月16日為認定時間點。

準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資料照/讀者Fanny提供)
準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資料照/讀者Fanny提供)

賴清德萬里老家用地爭議可望解套,新北市政府地政局29日表示,國土署日前開會擬比照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計畫處理,105年5月16日前的建築,可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

國土署表示,這次辦理廢礦區礦業用地檢討作業,是因為在礦權廢止時,當時政府其實有多次機會協助民眾保障民既有合法居住權益,如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7條規定,即時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辦理使用地的變更,或者是利用中央補助地方辦理擬定區域計畫過程進行檢討等,惟過程皆毫無任何作為,致衍生出民眾喪失合法居住權益問題,遺憾此問題延宕至今仍待處理,因此,國土管理署將主動邀集經濟部及地方政府共商廢礦區土地通案處理方案。

國土署並表示,無論是針對原住民族土地、林業用地或是本次廢礦區域議題,國土管理署皆認為都要保障原有民眾的既有合法居住權益及解決不合時宜的使用地編定問題,因此採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實施日為認定時間點。

據國土署網站,內政部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0條規定,在102年10月17日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另為補充納入「農地」、「環境敏感地區」、「區域性部門計畫」及「基本容積制度」等相關內容,在106年5月16日公告實施「修正全國區域計畫」。

國土署進一步表示,另有關新北市政府提及針對瑞芳水湳洞、金瓜石地區除居住行為外,還需放寬包括其他商業、觀光遊憩等用途。惟此使用態樣複雜,在今年4月研商會議中,已請新北市政府後續要提供確切土地範圍,並由經濟部地礦中心進行土地現況及使用態樣整體盤點分析後,再接續併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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