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觀光振興方案 出爐

四日行政院在花蓮縣政府大簡報室召開○四○三震災重建振興方案對接會議,會中,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說出旅遊振興花蓮觀光案十五.八四億全部都用在花蓮,交通部觀光署表示團體旅遊補助將由原訂七月一日提前至六月上路。

花蓮縣政府於五月十日將率先啟動「二○二四永續遊花蓮」國內外旅行團獎勵方案,也大幅提高補助金額及配合觀光署期程調整,五月底前旅行社帶團至花蓮及住宿,如在花蓮住宿每晚獎勵二萬元,可連續申請最多三晚共六萬元,以盡速吸引遊客回流。補助方案共分三階段,到十一月底結束。

花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於五月十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推出「二○二四永續遊花蓮」四大旅遊市場獎勵方案,包含國內、國外自由行及旅行社獎勵,獎勵方案在五月就啟動便是希望在中央旅遊補助開始前的觀光慘澹期,透過縣府的預算盡快先行推出觀光振興方案,縣府也在有限的預算中提高獎勵金額,盡速讓花蓮觀光產業復甦。同時也感謝交通部觀光署已規劃後續的自由行、團體旅遊補助及各項觀光振興措施,中央和地方共同搭配努力,以吸引遊客至花蓮旅遊,藉此滾動各項食宿遊購行旅遊消費,落實災後振興。

觀光處長張志翔表示,交通部觀光署團遊補助期間預計為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二十人以上團體住宿,每團最高獎勵二萬元。而縣府推出的旅行社獎勵,每團可最多連續申請三晚,二十人以上團體獎勵分為三階段,觀光團遊補助開始前(五月十日開始預計至五月三十一日),縣府每晚獎勵二萬元,可連續三晚申請共六萬元;觀光署團遊補助期間(預計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縣府每晚獎勵一萬五千元,可連續三晚申請共四萬五千元;觀光署團遊補助結束後至十一月三十日,縣府每晚獎勵一萬元,可連續三晚申請共三萬元。旅行社可同時申請縣府及觀光署獎勵。

另外寵物旅遊每團至少十五人及五組寵物,獎勵金也提高三倍至每晚最高獎勵一五○○○元、身心障礙人士達三人以上之團體每晚最高獎勵新臺幣九千元,國外團體方面,外國遊客八人以上團體每晚最高獎勵新臺幣一二○○○元。旅行社每家申請上限四十萬元,若同時申請交通部觀光署帶團獎勵,則縣府之獎勵金為補助餐食費及體驗行程費等,與觀光署補助的交通及住宿費作區別。 除旅行團補助,台灣自由行旅客旅客在花蓮合法旅宿業住宿及前往三項指定永續旅遊項目,就有機會獲得特斯拉model 3煥新版,更將從六月到九月共一二二天、天天抽台北、台中或高雄不限航點飛花蓮的雙人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