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快被指違憲 傅轟綠集體失憶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將審查立委傅崐萁(右)等人所提「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搬出違憲說法。(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將審查立委傅崐萁(右)等人所提「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搬出違憲說法。(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審查由立委傅崐萁等人所提「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4日直指草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交通部也稱窒礙難行,無法推動。傅批評,民進黨選完集體失憶,奉勸柯不要一直換腦袋,亂引用憲法造成誤會,連交通民生法案都擋,只會讓全民看破民進黨手腳。

紛擾多年的花東快速道路,公路局2020年10月重啟可行性評估,今年3月6日在台東舉行最後一場說明會,預計今年8月完成可行性評估,完工後可縮短行車時間1個小時,初估經費2555億元。

對於傅崐萁主導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交通部表示,基於憲政分際,不宜擅為增加預算支出,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書面報告也指出,該計畫路線174公里,路廊行經至少約11個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農業區、花東縱谷及地震帶等地質敏感區,後續環評複雜,易與環保團體對立,等於在委員會初審前就提前打槍。

柯建銘說,憲法規定行政部門提出預算、草案,立院可以審查,但憲法第70條、大法官釋字319和264號也指出「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他可以理解傅為選區利益,但不能違法違憲,憲法沒有給的權力,不能強迫行政機關為之。

柯建銘表示,國民黨前立委王廷升、時任立委的花蓮縣長徐榛蔚都曾提過花東快特別條例,但出了委員會都無疾而終,現在等於再重演一次,而傅的提案在交委會最多只能詢答,若進入逐條討論,每條都會保留,違法違憲付諸表決也沒用;他將請綠委在委員會論述清楚。

傅崐萁表示,這些建設不是國民黨的專利,包括總統蔡英文、民進黨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乃至民進黨花蓮、台東立委候選人都支持過。柯建銘過去支持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500億元,現在卻說花東建設條例違憲,奉勸柯不要一直換腦袋、換立場。

傅指出,憲法第70條的限制,「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是針對預算案而言,非指法律案;至於釋字第319號,從頭到尾都在解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處理辦法之限制規定違憲?」與交通民生法案更無關係。

他強調,該案非但沒有違憲之虞,增加預算也不是沒有前例。例如,離島建設條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都曾於總預算外,再編列預算支應或寬列預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