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熱銷律動機廣告不實 2廠商遭各罰90萬元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1)日指出,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銷售的產品「iNO太空人律動機」出現熱銷情況,宣傳廣告卻誇大不實,容易誤導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決議,處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各新臺幣9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說,此案屬於檢舉案,考量「iNO太空人律動機」屬於熱銷商品,廠商銷售律動機的營收破億元,因而提高罰鍰金額,相較其他廣告不實案件,金額提高。

公平會提出,根據調查,小行星等公司廣告宣稱「1分鐘垂直運動600下,運動效率超越跳繩每分鐘60下」、「站著律動15分鐘等於走路8公里」,依據臺灣復健醫學會、臺灣肥胖醫學會提供專業意見,並沒有學理依據足以證實相關宣稱的效果;業者也承認使用商品所消耗卡路里,不可能相當於走路8公里,這些宣稱都是屬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情況。

公平會說,該商品廣告還有多項與事實不符的地方,例如,商品廣告刊載「最長的2年保固」、「市面最高額一億元產品責任險」,但其他品牌律動機有提供3年保固、2億多元的產品責任保險;廣告指市售品牌「無任何律動專利」等,但其他多項品牌律動機也有取得律動專利,以及經濟部標檢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

公平會強調,業者刊登廣告吸引顧客,必須注意廣告內容是否與實際相符,商品訴求功效時,應確保具有相關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避免觸法,且損及商譽。

業者產品熱銷,宣傳廣告卻誇大不實,誤導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法遭公平會依法開罰。(公平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