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用人的適任問題應高於性別考量

內閣的任用是舉才,不是分贓,保障特殊身分或性別的人數,「內閣女性閣員佔三分之一以上」只是預設,並非必然

準總統賴清德曾提出作為目標的政見,但在目前逐波公布新閣員的過程中,由於女性閣員名額尚未達標,因此引發外界熱議。然而,「內閣女性閣員佔三分之一以上」是個理想目標,並不是法律的硬性規定,基本上應該用人唯才,優先考慮適任問題,而不是只考慮性別比例問題。

首先,針對賴清德新內閣人事女性占比問題,婦女團體批評似與賴清德選前承諾背道而馳,但是內閣成員還沒完全公布,就立即批評是否操之過急?甚至單以內閣政務官這麼「男」,就質疑新政府是否能捍衛台灣平等、自由與民主價值,此點是否值得商榷?準總統賴清德強調,他領導國家會以內閣女性比例三分之一為目標,若有同樣適任人選會優先考慮女性,這樣的態度應該值得肯定,而不是硬性要求內閣女性比例必須達到三分之一。只要持續努力盡量朝預設目標前進,就不應過激地批評其違反選舉承諾。

其次,如果惡意歧視符合資格的女性,當然應該大加撻伐。如美國是一個提倡男女平等的國家,但直到一九一九年成功讓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十九修正案賦予女性選舉權之前,沒有任何女性曾經擔任過內閣職務。但如今美國女性的社會地位已經大幅提高,根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的資料顯示,近年來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經超越男性,美國去年取得碩士學位者有三分之二是女性,因此符合閣員資格的女性頗眾。如柯林頓任期共任命九十八名重要官員,其中有五十一位女性,比例占五十二%,但川普任內的女性官員,比例降到創下新低的二十三%。川普歧視女性惡名昭彰,他執政期間讓婦女權益受到影響,此點當然可以譴責,但賴準總統的情況顯然並非如此。

第三,我國女性參政平權向來是選前社會聚焦的課題,準總統賴清德持續關注女性參與決策的推動,除於政府與社會建置友善的環境,也宣示讓女性取得參與決策權所須具備的專業技術,但政務官與人才的培養需要時間、經驗與步驟,女性在內閣名單當中比例很重要,但有時候在過程中只能先適才適用,找出最適合的夥伴投入專業領域,用人的性平議題需要時間來逐步調整,不是一蹴可幾。如過去我國國會議員女性占比不高,但依據近年世界銀行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女性國會議員比例名列全球第十八位、亞洲第一位,這當然是四五十年來民主化努力的成果。因此,女性參政平權還是需要時間與步驟才能穩定落實。

最後,用人的性別比例問題,也會因不同的計算標準而結果殊異,因為政府部門十分龐大,只計算部長人數的性別比例是一種,連次長層級人數也一併計入又是一種,甚至連其下局處長與科長都計入亦是另外一種。如準總統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一級主管女性雖不到兩成,但如果計算到科長層級的話,則人數比例是有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是看用什麼標準來算。基本上,組閣過程應該用人唯才,優先考慮適任問題,而不是透過性別比例進行分贓,或是在專業受限於性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