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小五童巴掌、鼓棒抽打生殖器 北市音樂老師二審判4年6月

高等法院。(圖/潘千詩攝)
高等法院。(圖/潘千詩攝)

台北市某實驗國小一名劉姓音樂老師,仗著與高年級一名男學生要好,因此拖男學生照顧自己剛入學的一年級兒子,但卻認為男學生照顧不好,竟以鼓棒打男學生生殖器、打巴掌還邊罵邊恐嚇,被害男童最後被診斷出PTSD,一審判處4年6月,二審今(21)日駁回上訴,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案發時,為被害男童五、六年級的音樂、聽覺藝術課老師,與男童父母互動良好。2018年8月30日,劉男兒子進入學校就讀一年級,所以托男童照顧兒子作息。

劉男不滿男童照顧劉童時偶有疏失,在音樂教室內搧男童巴掌,或以鼓棒抽打男童小腿骨、生殖器、後腦杓、鼻樑等部位,還邊打邊罵「照顧(劉童)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或勒住男童領子恫稱「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就完蛋了」。

期間,被害男童因不堪受虐,向母親透露遭責罰情事,劉男得知後,反遭更嚴重凌虐,到了2019年4月中旬起,男童開始出現頭暈、腹痛與持續腹瀉等症狀,經父母帶去馬偕就診,同年9月,男童升上六年級,開學後即發生多次「解離」,除在課堂或家中反覆暈厥、不斷尖叫求饒,後來轉診台大醫院兒童心智科,確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家屬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被男童構陷,聲稱覺得很委屈、很無辜。不過,法院傳喚班導、學務主任等人,認定劉男凌虐男童。法官痛批劉男藉教師權威,對學童施虐一年多,還以「定時炸彈」、「構陷」用語描述被害男童,毫無廉恥,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4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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