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機車路權集會陳情 交部回應:現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與機慢車兩段式左轉

有關五月一日部分社群網紅號召民眾以「五月零壹,交通起義」爭取機車路權集會陳情,提出全面廢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禁行機車條款、立即歸還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權利、駕訓制度改革全面汰除不適任駕駛等訴求。交通部一日回應,目前尚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與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而社會大眾目前對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認為經民意調查結果獲多數民意支持,同時獲地方政府正面支持,且社會氛圍對大型重機騎士行為觀感有所改善,再行研議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有關廢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禁行機車訴求,交通部指出,曾函詢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以期在維護道路整體安全的同時、也能符合道路使用需求。

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定機車行駛車道,交通部認為,首應依標誌或標線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是機車行駛車道安全配套。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也於一一二年五月四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一百七十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三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左轉方式,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一致性。

另,重機上國道訴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曾於一○六年及一○九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二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檢核路線包括國道3甲高速公路、省道台64、台74及台88等快速公路;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三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意識仍有不足。

另,為瞭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公局於一○二年至一一二年辦理十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六成。一一三年高公局除辦理民意調查外,將再啟動辦理大型重機行為檢核作業,持續關注該議題整體環境變化及民意情形。

交通部強調,鑒於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因此有賴大型重機騎士逐步改變民眾對自身駕駛行為觀感,以強化各界對大型重機騎士禮讓與守法印象,進而改變各界對該政策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如經民意調查結果獲多數民意支持,並獲地方政府正面支持,且社會氛圍對大型重機騎士行為觀感有所改善,交通部再行研議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至於駕訓制度改革全面汰除不適任駕駛訴求,交通部表示,依情節輕重,係有包括處以金額不等罰鍰、警告性違規記點、矯正教育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限制一段時間駕駛資格吊扣駕駛執照、剝奪駕駛資格吊銷駕駛執照等各類不同程度處罰機制。為持續精進駕駛人管理制度,交通部目前正研議針對違規紀錄嚴重者,按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照,對於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重新考領者、受吊扣駕照一年以上者、吊扣駕照未達一年者,規劃需依規定接受道安講習及結清罰鍰後,核發或換發一、二、三、六年駕照,並皆需有六年換照觀察期等管理機制,後續將依程序辦理法規修正作業。交通部與公路局將持續滾動檢討,完善駕駛人考前(訓練)、中(考驗)、後(管理)制度。

公路局並預計一一三年底將試辦「考照前」實際道路駕駛訓練,並評估試辦結果及蒐集各界意見,持續研議將實際道路駕駛訓練納為考照前必備經歷可行性。自一一三年六月五日起,機車筆試將新增危險感知影片考題,讓機車受測者瞭解道路上可能遇到的風險與因應方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