淪毒窟!高雄大帝國舞廳十幹部認罪 大班販毒判最重...4年6月

大帝國舞廳。記者林保光/攝影
大帝國舞廳。記者林保光/攝影

橋頭地檢署去年接獲線報,高雄苓雅區大帝國舞廳藏有大量毒品流通,「要多少給多少…」大帝國儼然成為毒咖集散地,檢察官楊翊妘去年四月動員110人拂曉突擊,帶回近50名舞小姐及男客偵訊;經訊後,蕭姓舞廳大班等10名幹部認罪販毒給自家員工及顧客;周二,橋頭地院依毒品罪,判蕭女4年6月徒刑。

據悉,舞廳內設有警示裝置,如遇上警察臨檢,舞廳人員還能掌握時機,滅除毒品證據;就怕功虧一簣消息走漏,橋檢楊翊妘執法過程高度保密,指揮憲警110人及緝毒犬,直到突擊執行前10分鐘,才正式公布搜索地點「大帝國舞廳」。

當天凌晨,檢警憲於大帝國舞廳一、二樓營業中16間包廂,查獲其中5間內有人持毒,並在地下室舞小姐及大班的置物櫃中,起獲毒品咖啡包,一共帶回48名舞小姐、幹部、男客等回警局應訊,就連清潔婦、泊車小弟也不放過。

據了解,若客人消費有施用毒品需求,直接在包廂內聯繫蕭姓舞廳大班或黃姓小大班等10人交易毒品,舞廳內部分包廂供作「煙桌」,服務生會提供水果盤,充作K盤使用,甚至容許部分公關會與顧客一同毒品施用。

檢指出,大班、小大班在舞廳內販毒,雖可賺取毒品價差,但販毒真正動機,仍為讓顧客購毒助興,增加舞廳業績,才會鋌而走險販賣毒品。

判決書中,舞廳大班蕭女坦承於3月底,以11萬7000元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78克給陳姓小大班,辯護律師以僅一次販毒,交易金額與毒品供量不具規模,非大、中、小盤毒梟,認依自白減刑後的刑度3年6月,仍情傾法重過於嚴苛。

但合議庭認為,遍查證據資料,並無情堪憫恕的情狀可酌減刑期,並考量蕭女未婚,雖有3名未成年子女,但不符合緩刑要件,因此依此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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