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重罰谷歌 台灣媒體議價法仍卡關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27)日邀請文化部長史哲赴立院報告業務概況並被質詢。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指出,在業務報告中未見文化部提到「媒體議價法」,這對近年飽受搜尋巨擘(Goolgle)、臉書(Meta)衝擊的新聞出版業來講,是生死存亡之戰,盼文化部作為與跨國平台協商之成員,替媒體爭取權益,儘速立法。

立委萬美玲質詢時指出,今年文化部報告裡隻字未提媒體議價法,詢問史哲文化部對此難道完全沒有準備?萬美玲強調,媒體生存受跨國平台衝擊,行政既已院成立共榮小組,文化部身在其中,是否該敦促合作部會盡快立法?

她強調,目前針對媒體議價專法有三個模式,一是強制議價、二是成立特別基金、三是著作鏈接權,她質問史哲五二O之前政院版本「媒體議價法」會出來嗎?

史哲對此回應,媒體議價議題,文化部從未缺席,然而,向跨國平台喊話是「世界正在進行式」,各國走強制議價者,有強制議價不成功的,歐洲也才祭出鏈接權裁罰。由於沒有完整模式可以參考,所以文化部沒辦法回答,且此法立法權責也不是專屬文化部還有其他部會。

萬美玲聽完就喊話史哲,媒體主要還是希望強制議價,文化部作為小組的一員,希望能夠重視、加快這件事情,完成媒體業期待朝強制議價模式。文化部長史哲回應,會努力。

回顧台灣媒體業與國際大型平台,如Google、Meta交手多次,本報在去年3月27日就記錄NCC與文化部共同召開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的第2輪對話會議,協助雙方就數位平台方所提出數位共榮方案進一步交流對話。會中由Google及「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共7名代表,與我國新聞產業就數位共榮方案展開對話,報業公會等共推派8名代表與會。

數位部表示,會中達成兩點共識,包含雙方皆認同推動健全的新聞產業環境有助於推動民主社會,雙方應該追求共榮雙贏;此外,會中新聞產業代表肯定Google委託DTA執行共榮方案的努力,並呼籲各界皆應重視新聞產業現階段的困境與訴求,共榮基金由Google委由DTA運作,且在落實方案時會重視新聞產業訴求。(相關報導)

不過,相關議案到現在都沒有進度,倒是法國近期收到「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和「法新社(AFP)」等媒體業者的申訴,要求Google限期內與媒體機構誠意協商補償版權費用問題,以Google未依照命令「真誠」協商,重罰5億歐元(約175億台幣),Google因承諾與新聞機構談判。

台灣方面,雖然已經成立基金會,但是「媒體議價專法」仍沒有影子,不少媒體業者期望政府儘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