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亮3單據迎戰大S 反咬「用紅酒瓶打我」

大S(徐熙媛)今午(3╱20)以「大著肚子阻止也被你推倒在地」、「收到大量你婚內跟各個不同的女性不堪入目的照片」、「張蘭勸我不要離婚」等3點毀滅性證據反擊前夫汪小菲,而她的工作室稍早再發聲明,表示汪小菲「高達新台幣上億元未清償」,房貸部分,他也未遵守調解筆錄的約定足額按期向大S支付。不過汪小菲隨即在微博亮出3張單據,其中有他支付房貸的清冊,更公布從台灣寄包裹給具俊曄的收據怒嗆:「你說的沒有買東西,這是什麼?憤怒可以理解,離婚買嫁妝和逼我簽補充協議,然後馬上結婚是你。」接著表示:「其他的在法院說。」

昨汪小菲出庭時爆料:「大S在離婚前不斷(刷我的卡)買奢侈品,這些費用大概也有1200萬元。」大S今則氣憤表示:「婚內出軌的是你不是我。離婚後我確實為了洩憤刷了你幾次卡,但這是你自己簽字允許的,重點是我並沒有刷你的卡買任何東西給我先生。」但汪小菲仍不服氣,亮出從台灣寄包裹給具俊曄的收據。

對於大S指控「你喝多動手推倒我妹妹,我大著肚子阻止也被你推倒在地」,汪小菲全盤否認,還說:「我沒有推倒你妹,更沒有推倒你,你的妹妹一直慫恿你跟我離婚,我只在極其憤怒的情況推過她,但是我從來沒有動手打過你、你妹妹!」並反咬:「你說我對你動手,事實是在你產生幻覺的時候,你用刀、用高爾夫球杆、用紅酒瓶打我!證據都有,也有證人,你清醒後說你忘了,把我看成你爸了,我也從來沒說過你一句不對。」

針對大S說的「我並沒有刷你的卡買任何東西給我先生」,汪小菲說:「你說你沒有在我們婚內期間買東西給韓國那位是吧,看看這個物流單吧,2021年8月14日!!!人在做天在看,我選擇不曝光,你蹬鼻子上臉,早就跟他聯繫上了別不承認!你離婚買嫁妝,讓我簽離婚補充協議,讓我背負起養你跟你現任的責任!我想見孩子,你說可以帶小孩兒出國,但是,不能把孩子帶回北京!甚至把你們家污蔑內地的思想傳輸給孩子,這些內容,我今天也拿出來,給大家看,別拿隱私權說事兒,因為你實實在在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汪小菲說大S在2019年和我提離婚,「我還奇怪為什麼。我現在就把你們那時的聯繫給大家看看,我現在還是回到台北,我未婚妻還是台灣人,和你沒關係,我創業,邀請過你回北京和我一起,你拒絕,別來噁心我。這14年,夠多了,見好就收吧!別逼我」。

大S(右)與具俊曄婚後感情恩愛。翻攝大S臉書
大S(右)與具俊曄婚後感情恩愛。翻攝大S臉書

大S工作室官方聲明:

1. 自徐熙媛女士2021年11月21日與汪小菲先生簽立離婚調解筆錄並經兩岸司法認可至今,徐女士都遵守雙方調解筆錄內容,也為了照顧家人努力生活,昨日又因雙方訴訟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實感到非常抱歉。

2. 在此特別澄清:汪先生曾向徐女士借款2600萬元,經查證匯款資料為人民幣1600萬元及港幣1000萬元,汪先生僅清償新臺幣500萬元,高達新臺幣上億元未清償。

3. 因汪先生自2021年12月起即發生遲延給付定期定額之扶養費,經催告後始為給付,但汪先生於第二期以後均發生短付及遲延給付家人定期定額扶養費之情形,雙方律師曾為此溝通無果,徐女士無奈委請律師於翌年即2022年10月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審認核准而查扣汪先生於台灣相關資產以清償家人應得之費用,但至今仍未足額清償,雖汪先生提出自行製作明細表等以主張業已清償云云,並據此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然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否決並駁回,案經汪先生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自強制執行時起至今汪先生確實持續拒絕履行調解筆錄應負關於定期定額扶養費之債務。上開部分有法院判決及相關卷證可查。

4. 關於房貸部分,汪先生亦未遵守調解筆錄的約定足額按期向徐女士支付房貸。

5. 由於雙方財務間爭議已交由民事法庭處理,徐女士不再逐一回應雙方財務細節,一切靜待司法給予公正判斷,對於涉及雙方財務細節及私事部分,懇請各位給予空間,相信事實會盡快明朗。徐女士也感謝大家一直以來關心,衷心期盼能早日結束紛爭,回歸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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