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論戰!翁曉玲:大法官不能越俎代庖 應由「立法權」民意決定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清華大學副教授,也是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24日指出,死刑的存廢屬於「立法形成自由」,大法官若越俎代庖,是對權力分立的不尊重。

清大副教授翁曉玲認為,大法官不能越俎代庖「廢死」,應由民意決定。(圖/何志勇辦公室提供)
清大副教授翁曉玲認為,大法官不能越俎代庖「廢死」,應由民意決定。(圖/何志勇辦公室提供)

翁曉玲是在由清大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主持的直播節目《志聖鮮思》提出這項看法。翁曉玲代表國民黨立院黨團參加並申請憲法法庭的法庭之友,其意見書是現場17份中唯一支持維持現行死刑制度。

翁曉玲表示,在沒有透過修法改變現狀之前,大法官不宜介入死刑的合憲性和存廢問題,應交由民意機關,即立法院來制定,而非由大法官透過釋憲權力來決定死刑的存廢。

翁曉玲指出,中正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的台灣與犯罪治安報告書顯示,自2013年至2024年的11年期間,反對廢死的人數比例都未低於7成5,最高甚至到90%。

翁曉玲指出,大法官的工作就是「解釋」憲法、審查法律的合憲性,可是在針對像死刑這種具高度涉及行政與立法政策的議題,它可以說是法律議題,也可以說是政治議題,甚至到社會議題,這需要很多不同層面的討論。

翁曉玲強調,雖然有112個國家廢除死刑,但真正透過憲法法院來宣告死刑違憲的只有三、四個國家,所以大部分國家廢死都是由國會立法修法,只有極少數國家是由憲法法院宣告死刑違憲,這代表大法官有一定界線,不能逾越權力分立。

翁曉玲批評,蔡英文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們幾乎支持廢死,如果蔡政府認為死刑議題這麼重要,為什麼之前沒有受理死刑的釋憲案?廢除死刑後的社會影響力,是由全民承擔,大法官有思考過這些社會影響嗎?他呼籲大法官所做的解釋,不要偏離「國民情感」太遠。

何志勇表示,啟思民本基金會在2022年9月實施民調,有75%非常不贊成廢除死刑,另有11.9%民眾不太贊成,合計有8成多的比例不支持廢除死刑。

何志勇認為,死刑的存廢應屬於「立法形成自由」,在權力分立的制度下,國會的立法若無違背憲法原則,大法官應予以尊重。大法官若違背民意,宣告死刑違憲,等於是「大法官造法」,有違權力分立原則。

何志勇舉例,近年美國也發生幾起大法官釋憲後,都裁定「爭議事件應回歸民意機關」,例如去年川普是否能參選一事,科羅拉多州法院裁定「川普不可以」,因為他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最高法院隨即裁定州法院不可決定此事,因為此事是政治問題,應該回歸國會。另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審理逾越司法權界線,也是把墮胎權回歸地方政府的立法權,由各州州議會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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