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476萬 查封擔保人賓士車 嘉義分署4/2法拍

欠繳四百七十六餘萬元稅款查封擔保人八成新賓士車,市價百萬元GLA二五零休旅車嘉義分署四月二日法拍。(記者劉春生攝)
欠繳四百七十六餘萬元稅款查封擔保人八成新賓士車,市價百萬元GLA二五零休旅車嘉義分署四月二日法拍。(記者劉春生攝)

▲欠繳四百七十六餘萬元稅款查封擔保人八成新賓士車,市價百萬元GLA二五零休旅車嘉義分署四月二日法拍。(記者劉春生攝)

嘉義市李姓義務人於一○一年十一月間,以他人名義買進嘉義市西區重慶路房地,其後於一○二年十一月間出售該筆房地,因銷售持有期間未滿一年之房地產,未依規定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被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裁處補繳稅款及罰鍰七百零七萬餘元,連同欠繳地價稅、交通罰鍰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共計欠繳七百七十三萬餘元。裁處機關通知義務人李男繳納不繳後,於一百零六年十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

嘉義分署執行人員收案後調查義務人名下財產執行,發現其名下雖有四筆土地,但都已設定高額抵押擔保向銀行貸款而無執行實益。執行人員於清查李男資金流向及入出境紀錄時,發現其於欠稅後仍頻繁出國,更在一百零七年欠稅執行期間,清償女友一百五十萬元債務,相關調查資料顯示李男並非無收入及資力解決欠稅,行政執行官於是通知其前來分署報告財產或提出解決方案,但李男未到場也不提出說明,其後執行人員前往李男多處居所也找不到人,嘉義分署於是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拘提李男獲准。執行人員於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拘提李男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李男繳納五十萬元,其餘欠稅聲則請分期繳納,友人謝女並同意擔任分期繳納的擔保人,李男之後約共繳納二百七十萬餘元,目前尚有四百七十六萬餘元未繳。不料,李男於一一一年五月間因病去世而停止繳納。

義務人李男亡故後,執行人員續行調查遺產執行,同時通知擔保人謝女代為繳納,謝女表示無法代為清繳欠稅,但可提供名下一部賓士車拍賣抵繳。謝女賓士車型式為GLA二五零,二○一七年出廠,馬力一千九百九十一cc白色SUV休旅車,行駛里程數僅八萬七千八百七十一公里,車輛外觀新穎內裝豪華,車況保養極佳。嘉義分署公告於四月二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擴大聯合拍賣會中進行法拍,想要一圓賓士豪車夢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這次撿便宜的機會。

嘉義分署呼籲,誠實申報納稅是人民的義務,被移送執行後更應自動清繳,如一時無力完全清償者也應提出確實擔保申請分期繳納。分署對於惡意欠稅者均貫徹公權力強力執行,請民眾千萬勿心存僥倖,否則將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