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全因自己有問題?個案家屬「一句話」讓他愣在原地者久久說不出話

臺灣對弱勢者破產處理的制度較卡債風暴以前更為健全,但疫情興起的新型貸款以及對於債務者仍舊不友善、認為自作孽的眼光,恐怕對解決社會問題沒有幫助。(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台)

《融資公司法》2008年一度送進立院卻遇金融海嘯泡湯,延宕至今已長達16年,直到近期新型態債務問題日趨嚴重,債務人越趨年輕化,才又一次跳上大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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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儘管法度監管上嚴重不足已逐漸成為共識,但對於一腳踏進債務陷阱的債務人,社會觀感仍舊不佳,雖然債務人樣貌百百種,不管是遭受詐騙、或本身即為身心障礙者導致工作不穩、入不敷出,社會普遍會對債務人有「奢侈浪費、能力不足」等標籤,包括替陷入絕境的債務人進行法律程序的律師、法官等也可能有同樣想法,而此種印象也對於債務人想藉由最後一道防線-司法體系獲得重新來過的機會受到阻礙。 

不可否認債務人也有責任,但也不能忽略3點結構性問題

對此,自救會顧問兼創辦人的輔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直言,「投機奢侈浪費或入不敷出都是表面上的原因」,研究上真正主要負債成因有3點,貧困貸款、購物依存以及制度陷阱。 

他表示,2020年遇上新冠疫情,當每一次經濟衰退或變動,「就會有很多人掉出來」,並且也是社會貧困者、弱勢族群最先遭殃,造成名為「經濟災情」的第二波衝擊,也是因為經濟弱勢族群對於社會變動(如疫情)的應變性較弱,更容易陷入經濟困境,並透過銀行信貸,甚至是近年興起的新型商品貸、機汽車超貸借錢,一去不復返;此外,經濟弱勢因為資源不足也更容易遭受詐騙,成為欠債的起始原因。 

第二點的購物依存與貧窮貸款有程度相關,但更偏向於精神上出現問題,無法克制自己;最後則是制度陷阱,例如合約條文、規則不透明,以話術引誘債務人越借越多,甚至產生自己財務狀況已好轉的錯覺。 

吳宗昇強調,「不能完全說債務人沒有個人要負責的部分」,但更多的是結構性因素讓他們翻不了身,「有錢的人翻得了,但是窮人一輩子會被債務的鎖鏈鎖住」,而對於弱勢者的同理,絕對比指責來得有建設性。杜絕吸取弱勢者的血汗的掠奪性貸款,建立監管機制才是從源頭減少超貸、不合理貸款的憾事發生。 

個案家屬的「一句話」,讓他愣在原地

金融市場瞬息萬變,在其迅速擴張、發展出新產品時,社會其實還不知道如何面對,「當社會不知道怎麼面對它,我們就沒有法律可面對」吳宗昇說道,2006年左右的卡債風暴,災情太過慘烈,到現在自救會都還會遇到當年就已累積債務,逃債逃了10多年的個案前來求助。 

吳宗昇分享一段記憶深刻的往事,有一位7、80歲左右的阿姨每周六都會前往自救會參加法律諮詢會議,但僅旁聽,從不提問,好奇趨使下了解得知,原來阿姨的兒子有卡債問題,雖然身為一名空服員薪水不錯,但收入多債更多,每個月需還債達6萬元,兒子也不知道有消債條例可以嘗試, 吳宗昇當時立馬提議,希望可以由阿姨帶兒子來自救會諮詢解決,殊不知一句「我兒子在2年前自殺了」,讓他楞在原地。 

也許是想知道為何兒子沒有一條路可以走,也許是對兒子的思念讓阿姨來自救會看看「跟他孩子一樣」的這群人,吳宗昇說,當時非常難過,社會並未留下一扇門,讓遇到困境的民眾有路可走,「他們沒有選擇」,超過10年的投入生涯,遇到3件類似的、債務未解決即離世的個案,而更多的則是債務利息滾到無法負擔,放棄人生開始躲債,變成流浪者與地下人口。 

忽視或指責弱勢,造成的沉重後果仍舊由社會共同承擔

若大家對經濟脆弱族群往債務者移動視而不見,會對整個社會造成什麼影響? 

吳宗昇指出,貧困導致最常見的社會後果就是「階級滑落」,面對大規模經濟景氣衰退、過度放款等情況,將會使這些人從原有社經地位下滑到貧困者的生活情境,如離婚、精神疾病問題,跟親朋好友的支持網絡也因為借錢而斷掉,「等於說社會支持與身心健康都受到打擊」,不但折磨這些人,同時也形成其他社會問題,使社會整體付出更多的成本。 

「錢被銀行、融資公司賺走了,可是成本卻到衛福部、要到社家署或司法體系」,不僅加重社會福利體系的壓力,也可能增加負責治安犯罪等部門的負擔。

吳宗昇也提及,目前債務問題多數走《消費者債務條例》處理,但司法體系也是由全國納稅人支撐,且可能壓縮到其他案件的法律資源 ,等同於即便一開始視而不見,最後結果還是全國社會來承受。 

而正是因為大眾容易將個人與社會分開來看,因此也較易忽略背後結構性因素,當社會承擔起原本靠完善制度就可以減少的後果時,反而再去指責這些社會脆弱族群,對社會其實百害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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