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放水? 京華城:遭北市府霸凌37年

京華城位於北市松山區,柯文哲曾於2020年台北市長任內在臉書發文「京華城火警我正在附近嚴正關切」。(圖:臉書)
京華城位於北市松山區,柯文哲曾於2020年台北市長任內在臉書發文「京華城火警我正在附近嚴正關切」。(圖:臉書)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京華城今(30)日在各大報刊登全版廣告,指過去受到北市府37年霸凌,並稱840%高容積率是自己用容積移轉買的,一切合法。

民進黨日前指控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護航京華城改建案,讓原本560%容積獎勵暴增到840%。針對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爆出爭議,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3點聲明及8點霸凌說明,強調2016年監察院確認京華城容積率原本即為560%,加上申請的20%容積獎勵及購買30%容積移轉,才會有840%的容積率,且延宕12年來的損失金額達新台幣5、60億元,「被霸凌的是京華城」。

陳玉坤籲請台北市長蔣萬安,盡速將本案移送檢調還京華城清白;對北市府相關行政作為屢遭特定媒體、名嘴、政治人物等斷章取義、惡意誹謗及不實指控,必當依法提起告訴;並強調無任何一任市長圖利京華城,只有京華城37年來被霸凌。

京華城並舉列8點「被霸凌」,如下:

一、民國76年起,因應都市發展之趨勢,京華城由工業用地變為商業用地,在沒有法源依據下,民國78年吳伯雄市府時期被要求捐地30%,開全台被迫捐地之首起惡例。嗣後,民國80年,黃大洲市府時期市府要求我方就所捐之土地應登記予市府所有後,始得核發建照。

二、民國85年,陳水扁市府時代增加要求我方繳交2.2億元之不樂之捐後,方允核發京華城使用執照。

三、民國96年起,郝龍斌市府時期前後8年錯誤認定京華城容積率,經過我方多次陳情後均不置理,縱經102年監察院調查後仍置若罔聞。

四、郝龍斌市府時期,民國101年國門雙子星開發案期間我方被關係人傳話,要求就國門雙子星開發案與京華城容積率回復原本560%案,兩者只能擇一,我方認為應該依法處理並予嚴正拒絕,惟郝龍斌市府卸任前竟將國門雙子星開發案廢標、京華城容積率560%仍不予更正。

五、民國103年,本公司為配合整體開發,代西北側地主捐出600平方公尺土地,郝龍斌市府刻意曲解法令,函文見解前後不一,影響訴訟結果,導致我方求償無門。

六、民國103年,郝龍斌市府之張金鶚副市長濫用裁量,逕以國防及經濟需要為由,迅行解除整體開發後,毫不考慮任何後續補救措施。

七、民國105年,監察院確認京華城容積率原本即為560%,柯文哲市府之林欽榮副市長卻在民國107年恢復京華城容積率560%時,同時刪除原有都市計畫書對允建樓地板面積之保障。

八、民國110年,京華城再開發案依法購買30%的容積移轉,柯文哲市府核定價格竟然超過信義計畫區容移土地價格。